我县同南岸区就实施横向生态补偿签约

928日,我县同南岸区就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签约。市林业局一级巡视员谢志刚、南岸区副区长贾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隆文波、副县长冉启明出席签约仪式。

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是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的具体举措。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以202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5%左右为导向,对于因土地有限难以达到森林覆盖率目标值的区县,可通过区县间购买森林面积指标实现横向生态补偿,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协议约定,南岸区按照森林面积指标1000/亩、管护100//年(按15年进行计算),依法购买我县持有的森林面积指标9.2万亩,总额2.3亿元。该森林面积指标仅专项用于交易区县森林覆盖率目标值计算,不与林地、林木所有权等权利挂钩,也不与造林任务、资金补助挂钩。

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着力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为目标,旨在促使区县政府切实履行提高森林覆盖率职责,由被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转变为主动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形成共同担责、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全域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推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谢志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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