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个蓝天!石柱县空气优良天数刷新历史纪录


2022年,我县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全力以赴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9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率达98.6%,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为我县2011年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优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印发《2022年春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石柱县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石柱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用电保障应急预案》;召开大气污染防控专题推进会3次;建立“部门+镇街+村社”网格化监管体系,启动全县空气污染应对预警工作7次,开展人工增雨3次。

严控生活污染源

安装秸秆焚烧智慧瞭望系统2套,建立露天焚烧网格监管体系,建立完善露天焚烧快速处置机制;巩固餐饮业油烟治理成效,完成全县大中型社会餐饮油烟整治14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烟熏制品监管执法,组织开展联合执法20人次,督促三家私人熏制食品企业完成废气治理。

严控工业污染源

完成116家涉气中小微“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开展涉气机动车维修监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推进5家规模企业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完成2家屠宰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严控交通污染源

淘汰老旧车400辆,完成机动车路检1000辆,入户抽检重点单位车辆12家次,抽测储油库1座、加油站6座;完成建成区1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200余台,抽检20台;督促34家涉气机动车维修企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印发《关于鼓励夜间加油的倡议书》,发送错峰加油短信18000余条。

严控扬尘污染源

加大城区道路清扫力度和洒水频次,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控尘降尘措施,全年道路机扫730车次,主要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80%以上,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性规定,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示范道路5条。

 “十四五”期间,石柱县将继续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保卫战、主动战,持续改善县域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呼吸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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