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安全出行


驾驶员不戴头盔

1014日,记者在街心花园、玉音广场等城区行人和车辆密集区域,发现部分电动车驾驶员存在不戴头盔、不按交通法规骑行、超载、私自加装遮阳伞蓬、不按规定停放电动车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出行。

据了解,1011日起,我县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摩托车和电瓶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此提醒大家,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规范有序出行和停放,才能降低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只有大家都文明出行,安全畅通出行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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