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会员制消费中的非法集资陷阱

近日,洛阳市处非办围绕会员制消费中的非法集资陷阱进行了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预先付费办理会员卡,就能享受折扣优惠。如今,这种会员制消费模式活跃在诸多消费领域。近期,一些以会员制消费为名进行集资的诈骗陷阱相继被曝光,不法分子假借会员制消费的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应谨慎辨别。

案例

201711月,刘某等人以某商贸公司的名义,在浙江省慈溪市向当地大街上的老年人发放宣传单,以推销保健品、办卡消费为名,声称可免费领取鸡蛋、橄榄油等礼品,将老年人骗至相关地点。老年人到了之后却被告知,必须支付108元办理会员卡才能领取礼品,办理后本人每个工作日可领取10元返利,累计可获得100元。刘某等人以这种方式吸引了一些老年人投资办卡,并按约定支付了返利,以骗取他人信任。

随后,刘某等人又通过赠送礼品、酒店开会授课等形式,陆续推出所谓的支付598元办理会员卡累计可获得900元返利、1280元会员卡累计可获得2000元返利、2500元会员卡累计可获得4000元返利等更高收益套餐,吸引了不少人办理会员卡。

后来,刘某等人又以系统升级无法支付返利但“仍可投资”为由,继续非法集资,截至案发,造成50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许诺返还高额利息等方式的非法集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此类非法集资活动所宣传的会员制消费表面上看是一种促销,实际上把重点放在了高额返利上,不法分子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来骗取消费者投入资金。”洛阳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特征:打着理财项目的旗号,以购买“会员卡”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购卡人返还购卡资金并支付高额利息等。

提醒

如何辨别此类非法集资陷阱?洛阳市处非办提醒市民,一是看消费金额有没有超过正常消费额,如果要求一次性充值额远远超过消费额,就要特别当心;二是看有没有承诺返还利息等回报,一旦遇到商家承诺返还高额的实物和收益,就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以免上当受骗。(来源:重庆金融安全卫生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