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开展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专题培训

为深入推进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水平,2021年4月15日,县生态环境局邀请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专题培训,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概念、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2018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线索梳理、启动索赔条件及程序,办案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分析。参训部门积极与专家交流互动,咨询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梳理的精准性、办案程序的规范性,为我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奠定基础。

会上还对全县2018—2019年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对2021年改革工作及办案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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