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又添“新成员”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盐运民俗表演

本网讯(记者 隆太良 文/图)818日,记者从县文旅委获悉,县人民政府于日前公布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有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石柱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有32人被评为第四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我县历史悠久,土家文化底蕴深厚,保留和延续了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石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19年以来,县文旅委开展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通过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单位深入挖掘、收集、推荐和个人申报,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公示和县人民政府同意,评选公布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此次公布的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涉及传统戏剧、传统技艺、民俗等项目,其中传统音乐独龙冲锣鼓、传统技艺糊辣壳辣椒、民俗土家干盘子等7项被认定为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谭登全、赵杨梅、秦文洲等32人被评定为第四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据介绍,自我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以来,已开展了四批申报和评审工作,共评审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6项,有228人被评定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其中土家啰儿调、土家吊脚楼、土家玩牛等3项被评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刘永斌、黄代书、刘成柏、江再顺等4人被评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另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2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9人。

县文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县将进一步挖掘、发现和保护好、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发挥好代表性传承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打造我县对外开放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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