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为推动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理念,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照《任务分工》制定条目式、可操作、可量化的任务清单,锁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路径,压实公开责任,逐项抓好落实。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要按规定时限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审核把关。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强化督促指导。持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要针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牵头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采集相关数据,对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本部门《任务分工》完成情况一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马超;联系电话:73339075、1871690655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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