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224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18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为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编校水平,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审核标准

从政治观、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政策关、舆情关进行审核把关。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认真严谨,不出差错。

三、三审三校实施流程

(一)“三审:工作人员一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

(二)“三校:工作人员一校,科室负责人二校,分管领导三校。

(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信息发布,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两者相结合开展。所有经三审三校审核后发布的信息,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应通过政府网站后台智能校对功能和县政府办公室购买的智能校对软件进行校对无误后才能发布;在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通过县政府办公室购买的智能校对软件再次校对无误后才能发布。

四、“三审三校审核范围

(一)政府网站: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站、32个县级部门子网站、33个乡镇(街道)子网站、其他政府网站发布的原创文字、图片、视频、转载内容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原创文字、图片、视频、转载内容均实三审三校制度。

五、“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发布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主管主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二)统一发布流程。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均需提前填写附1,经三审三校审核后才能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各单位申请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站、“石柱发布”新浪微博发布信息需提前填写附件2,经本单位三审三校审核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未经“三审三校”审核的信息不予发布。

(三)严格审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主管主办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发布危害社会公序良俗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不得发布商业广告;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强化问责机制。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等内容,均不得在网上发布;不得发布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按照“谁主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发布错敏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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