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深化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石柱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等重点民生领域,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2022年全县公开重点民生信息5907条,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强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依托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子库”,公开全县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35部,并实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集中发布工作动态3750条,公开重大会议信息58条,其中县政府党组及全体会议信息16条、县政府常务会议(含视频回顾)42条。三是优化政策解读咨询服务。持续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做到文件与解读同步起草、审签、部署,发布包括医疗卫生、助企纾困、“十四五”规划等解读材料85份,其中文字解读41份,图片和视频解读44份。建成“政策问答库”,收录县政府各部门常见政策解答信息200余条。开展“发言人来了”系列活动,深入解读“优化营商环境”“就业创业”等政策措施。设置“助企纾困政策汇编”专栏,梳理全县各类助企纾困政策89条。四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受理“互联网+督查”平台信件工单3780件,已办结3780件,办结率100%,满意度92.5%。“市长信箱”全年共收到网民来信301件,按期办结回复301件,按期办结率100%。“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全年共收到网民来信4件,按期办结回复4件,按期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督促全县行政机关办理依申请公开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22件,办结22件,办结率100%,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4件。2022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重庆市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区县政府版)》要求,印发《关于石柱县政府网站栏目责任分工的通知》,全面厘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逐一明确栏目内容、更新周期、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来源的保障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标注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属性,并及时在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公开。三是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新增政策咨询问答库、数据发布、惠民惠农资金、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汇编、我向总理说句话、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等栏目。统筹推进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建成政务公开专区36个,提供政府信息自助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涉农补贴、政策汇编等政府信息。建成以“石柱发布”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全县42家政务新媒体账号联成一张网、形成一盘棋,在重大决策正面宣传上,形成了强大的聚合效应。
(五)督查保障情况。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培训2次,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服务意识,着力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水平。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加强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4小时监测管理,督促限时整改栏目超期、链接失效、表述不准确等问题1500余处,2022年发布检查通报9期,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指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4 |
3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4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112 | ||
行政强制 |
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9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2 |
0 |
0 |
1 |
3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发布方面。一是公开不及时,信息数量少。乡镇(街道)政府网页普遍存在政策文件栏目公开本单位制发文件较少,重点民生信息、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本单位的涉农信息、群众受益名册较少等问题。二是审核不严谨,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已发布信息存在错别字、敏感词等。三是原创内容少,社会关注度低。部分政务新媒体为完成转发任务而大量转发其他平台的信息,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较少,忽略了公众的关注点,导致社会关注度低。
解读回应方面。一是政策解读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未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印发政策文件时缺失解读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大多数解读政策还是依靠文字和图片解读,未能有效运用动漫、视频等生动活泼的方式体现。三是解读内容不够深入。大多数解读材料只是照搬文件内容,未对重点工作内容做详细深入的解读,造成政策文件解读不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组织保障方面。虽然全县各单位都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但因基层工作繁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通常由办公室人员兼任,部分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领会不深,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紧盯信息更新时效,即时动态调整组配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标准、规范。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严格履行政策文件审定流程,保证合法性审查标准与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步调一致,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及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原则,持续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运用好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工作提示单、督查体系,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对考评结果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统筹处理好测评反馈、季度通报问题整改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石柱县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安排部署5个大项17个小项重点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全县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