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政府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石柱发布”微信公众号、“重庆石柱发布”微博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http://cqszx.gov.cn/

【监督渠道】通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电话:023-7333201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责任单位

基础信息

履职依据信息

公开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重庆市、石柱县行政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机关简介信息

1.公开本区县政府班子成员的信息,并规范排序。
2.公开本区县政府机关、政务服务中心、信访工作机构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3.公开本区县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归集展示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并保持动态更新。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机关简介信息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基础信息

规划信息

1.公开本区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
2.公开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草案的报告。
3.公开本区县法定国土空间规划或者现行法定城乡(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县政府各部门

统计信息

1.公开本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公开本区县经济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公报或数据。
3.公开本区县经济运行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3.《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国统办函〔2021574号)

县统计局

基础信息

行政许可信息

1.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2.归集展示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信息。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六)款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0号)

县政府各部门

处罚强制信息

1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2.归集展示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有一定社会影响(不包括对自然人以及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

县政府各部门

基础信

算决算信息

1.公开本区县政府的财政预决算信息。
2.归集展示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政府)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1.《预算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八)款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收费信息

1.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版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文件。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政府采购信息

1.公开市财政局发布的最新版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及标准。

2.公开政府采购的实施情况。

1.《政府采购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4.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文件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1.公开本区县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2.公开本区县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批准的办事指南、监督投诉电话等批准服务信息。
3.公开本区县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批准的结果信息。
4.公开本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竣工等实施信息。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款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等

基础信息

招考录用信息

公开本区县公务员招录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

1.《公务员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款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县委组织部

应急管理信息

1.公开本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3.及时公开应急响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等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县气象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公开本区县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全文。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62号)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基础信息

重要会议信息

公开本区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召开情况、主要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县融媒体中心

重点领域信息

基层政务公开

1.公开各领域最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按照国务院部门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市政府部门梳理的标准栏目,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3.汇聚本区县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各领域栏目链接至区县政府部门网页对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2.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

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

监督检查信息


1.公开监管标准和监管规则。
2.公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检查计划信息。
3.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针对监督检查结果作出的处理决定等。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3.《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0号)

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重点领域信息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


1.公开补贴依据信息。
2.公开补贴政策清单。
3.公开补贴发放信息。
4.公开咨询投诉渠道。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
4.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
5.《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36号)
6.《重庆市财政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9号)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

重点领域信息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1.公开国家和市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卫生健康、供水、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标准目录。
2.公开本区县各领域适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的主体名单及其概况信息。
3.公开本区县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举报电话、依法及时处理信息公开的申诉。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五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4.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

县卫生健康委、县城市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等

重大决策预公开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策意见征集的情况,包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文件草案、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的情况。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县政府有关部门

重点领域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的要求和格式,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九、五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更新发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方式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35号)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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