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怎么办理?
日期: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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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内容范围
在《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范围和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均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重庆市的,可以到重庆市内的经常居住地(需提交居住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中有一方为重庆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重庆市内任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免提交居住证。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婚姻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在重庆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
(二)实施时间
2023年6月1日起。
(三)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当事人通过重庆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cq.gov.cn/或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进行预约申请。
2.现场办理。预约成功后,当事人按预约时间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预约事项。双方均非重庆市户籍,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公安部门办理签注换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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