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办法(试行)》制定背景是什么?
日期: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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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内容,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任务量大,从当年9月开始一直持续到次年5月结束,是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推进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兜牢民生底线、防范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全市年均安排救助资金1.1亿元,救助受灾群众82.3万人。2023年1月,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要求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制定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构建多跨协同救助机制,开通资金发放“绿色通道”,形成受灾人员救助合力,更有力指导区县做好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更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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