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补偿金如何分配?


(一)按照每家合作银行新发放的每笔贷款额度的2%(每家合作银行开展该项工作之初,预安排2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指标),分别动态建立风险资金池。

(二)对未使用的风险补偿金指标,全部结转为该银行可使用的风险补偿金指标。
(三)对代偿后又追回的贷款,应归集风险补偿金的部分,计入相应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金指标内。
(四)每家合作银行可使用风险补偿金指标总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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