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登记】申请居住权首次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日期: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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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首次登记应由居住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按照遗嘱或者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可单方申请。
申请居住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二)因合同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等材料;
(三)因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提交下列材料:
1.生效的遗嘱;
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3.已经因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的,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四)生效法律文书设定居住权的,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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