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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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府人〔2025〕10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 波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文物局局长(兼);
刘 飞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吴 刚同志任县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李方玮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免去:
秦翠华同志的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文物局局长(兼)职务;
李 波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有关领导干部,其原任县管领导职务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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