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朝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石柱府人〔2025〕4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朝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谭朝伟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海涛同志任南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骁同志任万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文新晟同志任下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谭 咏同志任县殡葬事务中心主任;
秦 华同志任县三峡水库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远祥同志任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
李 明同志任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光文同志任县工业园区事务中心主任;
刘 仁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戴开艳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 杰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廖俊忠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冉瑞文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何佳洋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
陈小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雷 勇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金宁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贵华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戴家富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副处级);
张维花同志任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张 勇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陶 璐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副处级);
郭洪波同志任县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 莉同志任县殡葬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 智同志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冉小林同志任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
冉孟田同志任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静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罗欣颜同志任县三峡水库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冉 波同志任县农作物种子站副站长;
冉 彬同志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龚家会同志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海宗同志任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邓文娟同志任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 倩同志任县矫正帮教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兵兵同志任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崔格林同志任县环境卫生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 剑同志任县公路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伟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工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 凤同志任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 琼同志任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 君同志任石柱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荣良同志任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 磊同志任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荣曼同志任石柱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陈晓铭同志任南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冉治国同志任南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甘伟圣同志任万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谭义翥同志任下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谭朝伟同志的县工业园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志华同志的南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胜东同志的万安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红军同志的下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马文胜同志的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汪锋利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雷 勇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德胜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 毅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建华同志的县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志刚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廖俊忠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周巧巧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黎洪成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冉小林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 明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侯玉枢同志的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世勇同志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冉云夫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戴开艳同志的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向 军同志的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金宁同志的县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焦良生同志的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秦伟仕同志的县公路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 磊同志的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潘卫东同志的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冯 文同志的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荣良同志的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向 阳同志的南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明明同志的南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江 华同志的万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晓铭同志的下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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