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1-00077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人〔2021〕1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冉义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2-09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冉义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石柱府人〔2021〕16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冉义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冉义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石人〔2021〕48号),经2021年11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冉义智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哈  文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唐世龙同志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明生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邹明富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陈正华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陈松珍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赵  清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周金龙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  军同志为县交通局局长;

陈益科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秦翠华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谢世明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免去:

龙集华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马世平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正华同志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焦红兵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冉海清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江  健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周康忠同志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陈益科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汪柏林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松珍同志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罗  伟同志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哈  文同志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  军同志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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