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督查通报



县政府督查办对2022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

经检查,65网页中有62网页合格,3网页不合格,合格率为95.4%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

经检查,46个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公众号28个、微博9个、今日头条3个、抖音4个、西瓜视频1个、百度百家号1个)中有44个政务新媒体合格,2政务新媒体不合格,合格率为95.7%

二、2022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涉及我县内容

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的石柱县政务服务网存在办事指南内容不准确、表格不规范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事项变更”等办事指南未提供审批结果样本,被市政府办公厅通报扣分。

三、2022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内容

(一)发布信息不规范。县卫生健康委在政府网站“疫情防控—石柱行动”栏目发布南岸区流调信息作为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存在滥竽充数现象。

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合格。县文化旅游委主管、县图书馆主办的微信公众号“石柱县图书馆”按“更新周期不少于七天”要求更新,沙子镇人民政府主管主办的新浪微博账号“渝东银杏之乡沙子镇”按“一个月更新次数不得少于四次”要求更新不符合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

(三)政府网站存在个人信息泄露。万朝镇、金竹乡未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241)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前保密审查,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万朝镇政府网页泄露4227条个人信息,金竹乡政府网页泄露7条个人信息,涉及数据包括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

政府网站存在错敏信息。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黄水旅游景区管委会、县经济信息委、县乡村振兴局、黄水镇、大歇镇、沙子镇等单位发布信息未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240)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存在表述错误和错敏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公开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公开存在以下共性问题,请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2022930日(星期五)前完成整改。一是未标注公文公开属性,导致未全面、及时公开本单位印发的政策文件,如西沱镇;二是公开的文件标题不规范、要素不完整、版面不规整,缺少发文机关、发文字号、正文、附件、成文日期等要素,如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黄水旅管委、万安街道、黄水镇等;三是未对已公开的失效、废止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将失效、废止文件发布在行政规范性栏目,如县住房城乡建委;四是政策文件不能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未提供可供下载的政策文件附件,如南宾街道。

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要求,县政府督查办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开展暗访。经实地走访发现,县图书馆、万安街道、西沱镇、王场镇、桥头镇、黄鹤镇、六塘乡、龙潭乡等单位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不规范,存在功能区名称错误、资料未及时更新、公开资料不齐全、未提供申请表(样表)、配备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等问题。为顺利迎接全国和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请各乡镇(街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192号)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于202293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三)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精准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抓好全县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整改工作。对石柱县政务服务网上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编制标准,强化办事指南动态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基本内容,为企业群众提供准确、清晰、全面的办事指引。

(四)对照完成整改。被通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20229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529(联系人:马浩,联系电话:17782302201),未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的单位视为未完成整改,将纳入次月通报。

本次通报结果纳入202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指标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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