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征求《石柱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征求《石柱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推进《石柱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地,现将《石柱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若对《方案》有建议的,请于12月23日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书面意见反馈: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南宾路109号307室;电子邮件反馈:727090836@qq.com;联系电话:023-73325252。

附件:《石柱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石柱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江河战略和国家水网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解决我县工程性、季节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坚持“五水统筹”,实施石柱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推动建立可持续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为建设康养石柱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3—2025年,全县实施重点水利项目32个,规划总投资约30亿元。到2025年,已注册登记水库和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河流实现水文监测全覆盖,水库总库容新增2700万立方米,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提高3600万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15,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不低于90%,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5%以上,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建立,全县防洪能力稳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态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系统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建成投用石柱县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石柱县悦崃河悦崃镇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官渡河、普子河、毛滩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提升薄弱环节防洪能力,分步推进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建立常态化安全鉴定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机制,实现全县水库应鉴尽鉴、应治尽治。落实防洪非工程措施,强化水库群联合调度,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推进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水利防灾物资中心建设。

(二)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崔家坪水库和擦耳岩水库建设,推进跳脚石水库开工建设前期工作,提速七曜湖水库、莲花湖水库前期工作,适时推进战略储备水源建设。推进骨干水网建设,推动万胜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提速新建东方红中型灌区、新建崔家坪中型灌区、万胜坝-龙池坝水库连通工程、龙池坝左干渠恢复及延伸工程等4个工程前期研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设城乡供水保障项目40个,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

(三)加快构建保障有力的民生水利体系。推进农村水网建设,统筹农村水网和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加快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完成石柱县桃花大堰中型灌区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石柱县万胜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推动水经济产业发展,实施5个三峡后续移民安稳致富重点项目、1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市级示范项目。

(四)加快构建健康持续的河湖生态体系。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实施水美乡村项目、移民美丽家园项目,创建一批水生态文明示范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电站,建设一批幸福河湖,打造一批国家级、市级水利风景区。加强三峡重庆库区生态治理,实施5个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沿江、沿城、沿路、沿库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平方公里。

(五)加快构建智慧畅通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水利数字化变革,推广应用BIM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开展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先行先试。开展水文现代化建设,加快水文智能预警平台软件开发,加强重点河湖水库水文数字映射项目建设,优化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设施布局,实现防洪薄弱区、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重点区域主要站点水文全要素、全量程自动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建设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各单位和项目法人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确保各项涉水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的比例。按照“应收尽收、足额征收”的原则,加大水利规费征收力度。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按规定倾斜支持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二)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及社会力量,吸引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采取转让涉水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水利存量资产。

(三)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在人、财、物上对纳入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加强三年行动重点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衔接。统筹保障水利建设用地用林指标供给,加大规划许可等方面支持力度,允许依法依规先行报批。对纳入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清单的水利项目用地,以及纳入市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水利项目用地,按规定使用相关指标予以保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四)加快水权水价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统筹考虑供水成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有效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工程建设管护、用水管理机制协同落地。积极培育和发展水权交易市场,引导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

(五)强化建设运行管理。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保障前期工作经费,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强化建设管理,严把水利工程质量关,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落实水利工程属地属事分级管理责任,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及保障措施,实施专业化、标准化管理。县财政将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设立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县水利局会同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组织做好本方案的总体推进,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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