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关于征求《石柱县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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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我委起草了《石柱县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建言献策。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
附件:石柱县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书面意见反馈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4号经信委203办公室;电子邮件反馈:570353741@qq.com;联系电话:023-733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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