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石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草案解读
一、编制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建筑垃圾全方位全周期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促进石柱县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有序推进,科学指导石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体系,结合石柱县实际情况,石柱县城市管理局特组织编制《石柱县建筑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二、编制主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渝城管局〔2024〕44号)的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遵循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循环经济理论,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并重的方针,梳理石柱县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防治工作规划发展目标,着力构建收运处置体系和统筹管理体系,提高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实现全县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5)《城市市容和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
(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
(7)《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0年)
2.规范性文件
(8)《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9)《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工信部、住建部〔2016〕71号)
(1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
(11)《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渝府发〔2018〕25号)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9〕4号)
3.标准规范
(1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CJJ27-2012)
(1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15)《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
(16)《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CJ035-2020)
(17)《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程》(CG058-2021)
(18)《建筑垃圾处理场设施规范》(CG059-2021)
4.相关规划及其他
(19)《重庆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2019—2035年)》
(20)《石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1)《石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2)《石柱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发展“十四五”(2021-2025)规划》
(23)其他基础资料
(三)规划概要
1.规划原则
(1)促进发展原则
规划尽可能满足县城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县城发展过程中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并与县城总体规划、环卫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2)保护生态原则
一方面通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减少建筑垃圾外排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通过规划统筹布局,避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等生态敏感区、生态功能重要区,引导消纳设施合理布局有序建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合理布局原则
着眼长远,从全县层面统筹完成布局,依据产生源分布、运输距离等因素,尽量做到功能集约、用地节约、运距降低,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明确建设时序。既要满足现状需求,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考虑各区域的发展需求,注重弹性,留有余地。
(4)遵循“三化”原则
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前期通过规划和技术手段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后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实施对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综合处理到资源化处置的全过程规划和管理。
(5)市场化原则
推进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4—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27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规划基准年:2023年。
3.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行政辖区,辖区面积逾3014km2。
4.总体目标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抓手,制定明确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源头分类和减量,规范运输处置流程,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强化对有条件的已封场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绿化,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推动形成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式,努力推动县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5.分期目标
近期目标(2024~2027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城区建筑垃圾专项运输、专项处理利用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配置托底保障设施,加快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置水平;初步建立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初步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
远期目标(2028~2035年):建立更加完善和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形成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力争实现“无废城市”目标。
6.规划指标
规划近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4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50%。
规划远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8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7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