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草案解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草案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规范本县居民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切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制定本通告。

(二)依据的主要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发布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 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渝农规〔2023〕2号)。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征求意见情况:先后组织召开1次座谈会,通过石柱县平安石柱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情况:经报县司法局以及内部审查审核。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共八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主要阐述了实行养犬分区管理适用范围要求。第二条阐述了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分别执行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

录的规定。第三条阐述了养犬应该落实犬只免疫及证明。第四条阐述了犬只管理登记流程。第五条阐述了有关部门的犬只收容监督和管理。第六条阐述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理。第七条阐述了对伤人犬只的处理措施。

四、新旧政策对比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 于2022 年 12 月 14 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后,原有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废止,新政策进一步规范落实了犬只免疫和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经营、犬只收容认领和领养以及法律责任。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养犬行为通告变更了饲养犬只的管理范围以及犬只登记和免疫的流程、犬只受理登记的时间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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