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按照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石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2年2月28日,我局发文征求了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方案》。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厅字〔2021〕44号)和《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2021—2025年)>的通知》(渝农居组〔2021〕2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方案》包括5部分内容,内容丰富、主题突出、思路清晰,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
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行动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四个方面内容;第三部分为重要行动。主要包括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渐次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接续开展“千村宜居”计划、轮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四个方面内容;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有序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着力引导村民改变不良习惯、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四个方面内容;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考核激励、营造良好氛围三个方面内容,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
政策原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征求《石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石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