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草案解读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办、县府办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42号)要求,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编制《石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经过前期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形成《石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99月重庆市石柱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42号),明确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20209月起开始规划编制筹备工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汇总了县级部门对“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意见,通过反复论证修改形成此稿。

(一)依据的主要上位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2、《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9号);

4、《石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举措>的通知》(石柱委发〔202111号);

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规划》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征求意见情况:为编制好《规划》,县乡村振兴局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县政府2次专题研究,3次书面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意见,3召开县级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吸收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住建委、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建议,并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十三章,着眼于描绘未来五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蓝图及重点举措。

第一章规划背景。主要包括发展基础和发展机遇。对“十三五”时期全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代表性成效进行集中呈现,对“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环境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总体思路。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2025年的目标:到2025年实现“一个确保、一个提升、一个同步”,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坚决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综合水平明显提高;全面进入乡村振兴发展轨道,与全市其他区县同步向农业农村现代化迈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不掉队。2035年的展望目标: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高品质宜居乡村基本建成,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三章至第十二章是规划的重点任务和举措。主要包括: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重点对象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健全完善就业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促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夯实乡村振兴根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落实多层次帮扶合作机制,提升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规划》文本设置了17个专栏,分别对相应的重点任务进行事项性、项目性、工程性支撑。充分对接县级专项规划形成了具体的储备项目库,主要分布在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类、产业发展类、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类、乡村建设类、帮扶类等主要项目领域。项目库项目127个(项),总规模181.71亿元(“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168.2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17.53亿元,占总投资的64.68%社会投资62.29亿元,占总投资的34.28%自筹资金1.89亿元,占总投资的1.04%

第十三章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强化项目支撑强化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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