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6-00017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运行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6〕1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6-04 [ 发布日期 ] 2026-06-0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26〕16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石柱县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64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2026年度工作任务

县级牵头单位

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

(一)市场准入

1

依托“渝企在线”平台,全面贯彻落实“申请智填”“审核智研”“风险智判”“数据智统”等智能体应用,提升申、审、用三端质效。

县市场监管局

2

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存量公司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异常公司调整出资额,引导新设公司理性出资。

县市场监管局

3

落实登记制度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市级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降低经营主体创业成本。

县市场监管局

(二)获取经营场所

4

落实市级建设工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标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县住房城乡建委

5

严格推行“多图联审”模式,全面提升图纸审查效率。

县住房城乡建委

6

持续推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推动规划条件、项目投资备案及出让合同签订等环节协同办理,实现新出让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率达到85%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7

持续推进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不动产双预告“带押过户”“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集成办理,力争年底“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业务量占个人间存量住宅买卖类转移登记业务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不动产双预告“带押过户”业务量占转移登记业务量的比例达到7%以上。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

8

积极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机制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占掘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住房城乡建委

9

对新建小区通信配套纳入工程审批,执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老旧小区分批纳入改造清单,优先改造核心片区与密集小区,更换光交箱、升级10G-PON端口,推行光纤到房间(FTTR)全覆盖。开展宽带大提速行动,免费上门测速组网,推动300M以下用户批量升千兆。

县经济信息委

10

积极对接小区物业公司,对勘查评估合格小区,统一出具《小区个人充电桩物业同意安装的证明确认函》,保障高效接入。

县住房城乡建委、国网重庆(石柱)电力公司

11

大力推广工商登记+办电的“一件事”应用,将用户申请信息同步推送至供电公司。主动联系并了解客户用电需求,引导客户有序报装。

县市场监管局、国网重庆(石柱)电力公司

12

针对春灌秋收、炒茶烤烟、地摊夜市等场景中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推广“扫码用电”便民接电点,允许电网企业、第三方单位运营“扫码用电”,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

国网重庆(石柱)电力公司、县经济信息委

(四)劳动用工

13

推动“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建设,建设、升级老街社区等“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站点)2个,拓展便利化就业服务渠道。

县人力社保局

14

派驻解纷人员常驻县综合中心为企业及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劳动解纷服务,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劳动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县人力社保局

15

打造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调解处置中心,落实工作制度上墙。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规范指导和争议调处,会同法院、司法、工会不定期开展入企体检,加强劳动争议事前预防、事中妥处、事后总结,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联调质效。

县人力社保局

16

加强人社部门和工商联协同联动,建立商会调解组织,指导企业依法用工、诚信经营,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发生。

县人力社保局

(五)获取金融服务

17

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不定期深入辖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融资对接,推动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精准投放。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和民营企业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低成本资金投向“三色”等特色产业,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广银行使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银行机构优化授信审批,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

石柱金融监管支局、人行丰都营管部、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委

18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三农”等主体的融资增信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内。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县财政局

19

按照《进一步深化重庆市绿色转型金融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动转型金融项目开展。

人行丰都营管部

20

引导企业开展多渠道债券融资业务。

人行丰都营管部、石柱金融监管支局

(六)国际贸易

21

积极对接黔江海关,加大推进出口拼箱货物及跨境电商业务“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宣传,协助企业提升单箱装运效率。

县商务委

(七)纳税

22

持续优化提升税务征纳互动服务质效,推动征纳互动占人工服务的比重达到60%

县税务局

23

持续优化税费申报提醒服务,辅导纳税人利用系统校验规则与提示机制,及时准确完成税费申报。

县税务局

24

持续深入实施纳税信用提升计划,优化“纳税信用账户”应用,及时向经营主体发送可能失信的涉税行为提醒,推动A级纳税人占比提升至7.5%,信用修复准期率提升至92%

县税务局

25

充分发挥与县法院的信息传递机制作用,及时获取破产企业受理信息。建立涉税事项预先告知台账,破产程序启动后及时向管理人推送涉税事项提醒。

县税务局

26

摸排重点企业涉税需求,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对接服务,降低经营主体合规风险。

县税务局

(八)解决商业纠纷

27

制定石柱法院《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打造“法安砫企”品牌,设立中小微企业“绿色窗口”,持续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巩固深化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成果。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协同促进企业涉财产处置规范运行,针对民营企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书。

县法院

28

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构建数字赋能多跨协同“大调解”工作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县司法局

(九)促进市场竞争

29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配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30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查处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31

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检查,重点对经营主体资质、挂证、非正常申请等行为进行查处,强化创新成果保护。

县市场监管局

32

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动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改革,原则上达到退还时限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由政府采购“一件事”应用自动退还至投标人,确保投标保证金免审即退。

县财政局

33

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非招标采购活动,破除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隐性壁垒。

县财政局

(十)办理破产

34

落实市高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指引,探索高效顺畅的“执转破”移送机制,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更适合以破产程序进行处理的执行案件,适时移送破产法庭办理,切实推动执破融合化解“执行难”。

县法院

35

制发《关于加强涉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案件司法协作的通知》,做实川渝两地法院司法协作,力争打造相关典型案事例。

县法院

二、提升政务环境专项行动

(一)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

36

持续深化县级权限内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渝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县级综合窗口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健全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体系,配合落实全面通办机制。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37

开展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按照市级模板,同步面向群众企业发布简洁版办事指引。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38

承接市级下沉事项,同步推动更多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下沉延伸,明确乡镇代办受理和帮办流程,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可办、多点可办。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39

承接落实“主办吹哨、协办报到”工作机制,抓实诉求接办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工单全流程跟踪督办,保障诉求高效处置、办结到位,全力推行“未诉先办”,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40

指导全县各部门、单位有效承接“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组织对已上线重点事项开展成效评价与反馈,“一件事”牵头单位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丰富完善全县“一件事”服务场景。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41

统筹推进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集约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县级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优化综合服务模式、统一服务标准,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确保企业群众线下办事“只进一门、一次办成”。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42

继续推动高频通办事项在县域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川渝通办提质增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跨省域同城化便利共享。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

43

积极承接运用市级“渝快办”智能化升级成果,主动配合做好AI大模型应用工作,协同优化智能问答知识库等功能。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44

同步开展县域政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对标市级标准推进,落实基层数据动态核对机制,确保“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准确、及时、可用。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45

安排专人负责“渝快办”、线上预约及电话预约等提前预约渠道,主动与企业群众沟通确认办理时间,做好预约登记与现场办理的有序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即到即办。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46

承接运用好一窗综办受理系统,积极推广该系统使用,落实统一预约、叫号、收件、出证等标准化规程,加强综窗人员操作培训,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47

落实全域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信用代证”等方式,推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发展局、县发展改革委

(四)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

48

持续优化惠企政策申请、受理、审核、兑现等全流程服务,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推动惠企惠民政策文件和事项应上尽上、一站汇聚、精准查询、按需订阅,普惠性政策原则上全部纳入“免申即享”。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49

建设“企业之家”办公室,常态化提供政策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涉企服务。

县工商联

50

开展全县政务服务领域“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协调各窗口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陪同企业群众体验办事全流程,建立问题台账与整改闭环,以企业群众感知评价倒逼全县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提升法治环境专项行动

(一)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51

全面贯彻落实修订后的《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发各项配套落实措施。

县司法局

52

全面贯彻落实修订后的《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发各项配套落实措施。

县司法局

53

督促各县级执法部门制定检查计划,依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明确差异化检查频次,并指导各县级执法部门依托“执法+监督”数字平台开展实地检查,确保检查结果与信用系统实时共享,推动形成“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结果反馈-信用再评价”的闭环监管。

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涉企执法监督

54

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现场演示,梳理制作操作要点手册,指导各执法部门熟练掌握平台功能,督促其定期维护执法主体、事项、对象等基础要素,并在日常执法中全流程使用统一平台开展检查和处罚,实现检查计划统筹、任务归并、扫码入企、监督评价等环节线上运行,通过数据归集为系统迭代提供支撑。

县司法局

55

紧扣市级工作部署,强化案例运用,通过以案释法、业务培训等方式,向执法部门传导规范执法要求,发挥示范指引作用,推动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县司法局

(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56

依法审理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犯罪案件。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57

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强化对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

县检察院

58

持续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涉企案件进行严格阅核,对涉企发改案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一律纳入重点案件评查。

县法院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9

聚焦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开展川渝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动,切实守护创新成果和区域品牌,赋能辖区内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

60

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等行为,加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

61

积极主动走访出口企业,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帮助企业做好跨境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

县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62

开展“清单式”送法服务。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力量,组建县级“法治体检服务团”,每季度至少组织一场点对点授课及法治体检活动,将法律知识精准送达企业。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举办专题培训、法治体检等系列活动30场次以上。

县司法局

63

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送上合规指引“工具包”。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风险提示等资料,面向企业进行集中发放,助力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县司法局

64

开展“渝法护航渝企出海”系列宣传活动,鼓励企业“走出去”,提升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县司法局

65

鼓励公证人才参与第二轮公证行业菁英人才培养计划。

县司法局

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行动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66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同步市上最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开展2025年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县发展改革委

67

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整改。

县发展改革委

(二)破除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68

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69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排查民生领域垄断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线索,依职责权限上报或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

70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内卷式”竞争整治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71

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加强评标专家履职监管,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72

抓好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整治,严肃查处招标投标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73

贯彻落实《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四)推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74

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机制,深入开展“名特优新”分类申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75

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优型提质”成长计划,建立“个转企”培育库,按行业(批零、餐饮、文创、居民服务、科技服务等)分类建档帮扶。

县市场监管局

76

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强化企业融资、市场开拓等精准服务,力争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3家以上。

县经济信息委

77

分行业建立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库,优先纳入市级专精特新和全市民营企业百强榜单推荐名单。

县工商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五、提升创新环境专项行动

(一)健全创新服务体系

78

提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力争新增科技型企业88家、总数达到744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总数达到31家。

县经济信息委

(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79

落实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市级以上联合攻关、乡村振兴和鲁渝协作等科技专项

县经济信息委

80

依托“4.26”知识宣传周活动,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应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县市场监管局

(三)健全高素质人才梯次引育体系

81

积极宣传国家和市级“留创计划”,吸引留学人员来石留石创业就业,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计划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

82

通过重庆人社官网、“渝快办”、“渝才荟”等平台实现职称申报电子化、便捷化。将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与“智慧人社”、社保系统、培训系统关联,方便申报查询。建立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部门组建专业人员开展专业评审工作,完善评审流程。

县人力社保局

83

广泛宣传新重庆引才计划优秀青年专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

县人力社保局

84

广泛宣传国际技能认证体系,按需开展认证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

85

遵照执行国际技能认证标准,贯彻落实市级互通互认标准。

县人力社保局

六、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行动

(一)强化能源保障

86

持续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加快电力用户外线接入工程规划建设,优化完善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支撑企业新增用电需求。

县经济信息委

87

科学推动风、光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国能大堡梁风电扩建、协鑫玉龙二期等项目投产,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10万千瓦。适时启动绿电直连相关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用地保障

88

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实现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率达到100%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89

支持工业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拿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90

进一步简化用地用林用草审批环节涉及初步设计审查的事项,缩短建设用地报批前期组卷时间。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三)压减物流成本

91

深入落实《重庆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不高于13.3%

县商务委

92

聚焦经营主体物流需求,以“量价捆绑”等形式为经营主体制定差异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

县商务委

93

提高服务效率,减少进入企业检查频次,积极主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县交通运输委

(四)加强劳动力供给

94

发挥“渝悦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作用,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全年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1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00以上。

县人力社保局

95

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县人力社保局

96

依托全县初、中级创业导师队伍资源,通过开展进校园、访园区、扶项目等各类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全年服务创业者550人次以上。

县人力社保局

97

聚焦企业需求,大力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等就业公共服务专项活动,常态化服务企业用工,全年举办各类线上线下供需对接15场次以上。

县人力社保局

(五)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98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挂牌服务力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支持拟上市企业融资。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石柱金融监管支局

99

应用“渝金通”数智金融服务平台,落实民营小微金融、通道金融等特色场景。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100

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嵌入“人工智能(AI+产业”等数字化场景,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优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信贷审批时间。

人行丰都营管部、县经济信息委、石柱金融监管支局

七、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专项行动

(一)加强政府守信践诺

101

持续归集、受理、处置政府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领域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失信线索,督导政府机构纠正失信行为。

县发展改革委

102

依据市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失信政府机构实施督促整改。

县发展改革委

103

持续推动政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修复信用状况,确保我县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

县发展改革委、县法院

104

深化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加强协作,督促涉政府机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县发展改革委、县法院

105

大力落实、推广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系统。

县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市场信用环境

106

开展《重庆市公共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宣传,强化《重庆市公共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落地执行,规范公共信用评价。

县发展改革委

107

落实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县发展改革委

108

推广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场景,优化办理流程,减免证明材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协同修复,快速办理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诉求。

县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109

持续推进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证明,按照“应替尽替”原则,不断拓展替代领域。

县发展改革委

110

加强“信易贷·渝惠融”平台宣传力度,创新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融资增信模式,推广产业链信用融资,帮助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微企业以信用资产换取融资便利。

县发展改革委

111

大力推动守信激励“信用+”场景建设,实现信用激励在更多行业应用。

县发展改革委

八、助企暖企护航成长专项行动

(一)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

112

召开政企沟通座谈会,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政策解读、产融对接、项目推介等服务活动。力争全年推荐2人进入全市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十百千万”培育工程。

县委统战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商联

113

推动县领导、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覆盖全县重点民营企业300家。

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114

大力推广渝商e服务应用,民企困难诉求办结率提高至98%以上。

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二)常态化做好涉企服务

115

大力推广“人工智能(AI+企业码上服务”综合场景应用,实现政策精准推送与兑现、企业诉求智能响应与解决、企业发展智能赋能与服务,全方位精准、高效服务企业。

县经济信息委

116

持续深化“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强化专员常态化走访服务,变“企业找服务”为“服务找企业”。

县经济信息委

117

持续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建设,提升平台服务企业质效。

县经济信息委

118

强化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清单宣贯,持续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县经济信息委

(三)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119

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协同共治机制,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化解存量拖欠账款。

县经济信息委

120

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提升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维权投诉线索办理质效。

县经济信息委

九、正面典型推广和反面典型通报专项行动

(一)大力宣传正面典型

121

总结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迭代更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县发展改革委

122

强化典型培树,全年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先进事迹20家次以上,积极培育县内优秀民营企业,力争1家入选百强榜单其中1项。

县工商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123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等主题宣传活动。

县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反面典型归集通报

124

通过部门自查、联合抽查等方式,归集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政务服务不到位、涉企执法监管不规范、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政企沟通不顺畅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县发展改革委

125

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核实机制,及时上报问题整改情况,打通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

县发展改革委

(三)常态化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126

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行政审批、执法司法、国资国企等部门单位和招标投标、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等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纠治以罚代管、重复检查等乱收费、款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拖欠民营企业或个人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事项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甚至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适时通报曝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深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县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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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党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及时高效处置市级下发的预警信息。深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政府采购监督、政务服务监督、执法监督等子场景中,探索建立模型开展数据比对分析,加大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6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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