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24〕37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实现决策听证全覆盖,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
二、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照编制程序报审。
三、强化监督检查,《目录》印发实施后,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县司法局,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评估考核。
附件:2024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重庆市石柱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
县生态环境局 |
第二季度 |
2 |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
县城市管理局 |
第二季度 |
3 |
石柱县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
县卫生健康委 |
第二季度 |
4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第二季度 |
5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强县总体规划(2024年—2035年) |
县教委 |
第四季度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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