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石柱府发〔2022〕9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振全县辣椒产业,促进椒农增收、产业增效,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全域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打好辣椒产业升级主动仗,促进辣椒产业规模化、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扶持,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补齐技术、设施、加工、营销等短板,健全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振兴石柱辣椒产业,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以提振石柱辣椒产业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石辣1号朝天红核心品种为依托,深挖扩大辣椒种植基地潜力,做好辣椒精深加工、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等,推动产业全链式发展。稳定辣椒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标准化种植6万亩,年产鲜椒8万吨,力争实现综合产值6亿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提升产业规模。一是合理布局产业。各乡镇(街道)按照产业“长短结合、突出经济效益”原则,合理分配特色优势产业和长效产业之间发展空间,因地制宜对本区域现有农业产业进行集中规划,实现科学布局、规模发展。二是扩大种植面积。以南宾、万安、下路、悦崃、临溪、桥头、大歇、龙沙、三河、六塘、王家、石家、三星等乡镇(街道)为重点,将辣椒产业作为推动本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指导性任务分解到各村组,抓好辣椒产业发展宣传动员工作,提前规划和落实好辣椒种植地块,深挖潜力巩固扩大种植面积。三是积极推进椒粮共建。在不与粮争地的基础上,推行以椒为主的耕作方式,推广粮椒轮(套)作模式,不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优质辣椒生产水平。鼓励开展果树、木本中药材、玉米等作物与辣椒套作,大力推行蔬菜—辣椒(蔬菜—辣椒—蔬菜、辣椒—蔬菜)轮作模式,提高土地复种指数,扩大辣椒种植面积。
(二)强化技术支撑。一是提升良种良繁及推广应用能力。以辣椒良种选育攻关为主要目标,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完善升级石柱、海南陵水良种研发基地,巩固扩大辽宁、海南、石柱良种研繁基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推广自主优势辣椒品种力度。二是推动县院(校)合作。持续与重庆市农业科学院、西南大学等单位紧密合作,依托县武陵山研究院,组建一支集产学研于一体的辣椒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加强与市农科院在品种培优及生产技术等重点环节的研究,加大与西南大学在辣椒深加工等重点产品方面研发力度,加快产业科研与科技推广,不断提升我县辣椒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技术攻关。围绕辣椒连作障碍瓶颈,依托市农科院多年科研试验成果,推广使用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菌剂等进行土壤改良,开展土壤改良试验试点,不断探索土壤改良技术及农耕农艺等方面措施,减少辣椒病虫害,改善辣椒品质,提高辣椒产量。
(三)推进标准化建设。一是大力普及标准化生产。以“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为引领,扎实推进集中成片、深沟高厢、地膜覆盖、有机肥与专用肥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的辣椒标准化种植技术,扩大辣椒商品化育苗移栽和地膜覆盖栽培面积,扎实开展辣椒病虫害统防统治6次。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以龙沙镇长坪村、大歇镇双坝村、悦崃镇古城村、三河镇玉岭村、王场镇太和村等规模基地为示范引领,各辣椒种植乡镇(街道)必须至少建设1个县级辣椒示范片,力争全县建成相对集中成片100亩以上的县级示范基地40个以上、30亩以上乡级示范基地80个以上,重点打造龙沙镇长坪村、大歇镇双坝村两个1000亩示范亮点,带动全县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三是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深入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开展废弃农膜、农药及肥料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加强土壤修复保护,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夯实绿色优质品牌基础。
(四)提升加工能力。一是加快引进调味品加工龙头企业。以产业招商为抓手,瞄准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调味品企业,引进落户到我县共建辣椒原材料基地和深加工生产线,有效延伸产业链条。二是扶持壮大本土加工企业。鼓励本土调味品企业大量以石柱辣椒为原料,在资金项目上重点支持本土龙头企业设施设备技改扩能和工艺升级改造,扩大辣椒深加工规模。三是增加精深加工产品研发。联合科研院(所、校),鼓励加工企业独立或委托研发,加强火锅底料、高端辣椒油等无添加剂、方便、即食的辣椒调味品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拓展销售渠道。一是拓宽推介渠道。依托康养大会影响力,将辣椒系列产品作为大会食养产品进行展销,积极主动参加市内外火锅节、食品博览会等各种农产品展览展销活动,让国内专家、学者、行业人士、消费者更加了解“石柱红”辣椒产业产品,扩大产业影响力。二是完善品牌保护措施。持续推进实施“石柱红”辣椒(集体)商标使用制度及“石柱红”辣椒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标识使用制度;实行产品包装统一制作、统一管理,增加产品包装防伪标识,并执行包装使用登记入网制度,防止包装假冒;建立产品溯源制度,运行石柱红辣椒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开展产品销售入网登记,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石柱红”辣椒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针对本地经营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提升经营者品牌维护意识。
(六)构建三级技术服务体系。一是专家培训指导。持续推进县院合作,与重庆市农科院辣椒专家紧密合作,组织专家深入村组对椒农进行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及实地指导。二是县级技术服务。辣椒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辣椒技术指导服务队伍,结合辣椒技术重点环节、重要时段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三是配备乡镇(街道)和合作社辣椒专员。各个种椒乡镇(街道)落实1—2名辣椒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在辣椒生产季节每月开展技术指导时间达50%以上。各辣椒专业合作社必须按每村1名或每1000亩1名的标准配备考核合格的辣椒专业技术员,在辣椒生产各关键环节以现场培训会、院坝会等形式把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到农户,指导到地块,切实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生产服务。
(七)开展关键环节劳务社会化服务。针对辣椒产业属于劳动密集但农村劳动力不足现状,大力推广关键环节劳务社会化服务,在辣椒种植规模较大或适度规模集中的区域,以乡镇或片区为单位成立劳务服务合作组织,鼓励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牵头组建,劳务服务合作组织重点针对辣椒移栽、采摘等用工量较大的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劳动力不足瓶颈。
(八)完善椒田基础设施。一是加快高标准椒田建设。按照项目跟着产业走的原则,加快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椒田,巩固和提高辣椒生产能力。二是推进宜机化改造。采取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等措施,改善机械化生产作业条件,全面提升辣椒基地机械生产水平。三是完善基地路网建设。结合适度规模基地布局,加快完善进入基地的机耕道、生产便道等配套设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县辣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协调等职能职责,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推进我县辣椒产业恢复壮大发展。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统筹协调全力推进辖区内辣椒产业发展。
(二)积极宣传发动。产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专人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发布辣椒产业相关信息,为椒农、经营主体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服务,广泛宣传相关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椒积极性。各乡镇(街道)要在辣椒生产各关键环节以现场培训会、院坝会等形式把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到农户,指导到地块。辣椒经营主体重点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对椒农生产的技术指导,确保技术应用到位。
(三)强化政策引领。落实县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整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加大加工型辣椒产业支持力度。一是支持辣椒标准化种植。对商品化育苗、实用技术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等进行补贴;购置辣椒育苗设备按30%予以补贴,新建育苗大棚按3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二是建设适度规模基地。积极鼓励打造乡镇示范基地和县级示范基地,对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同规模实行梯度补贴政策,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相对集中发展面积3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示范片按300元/亩予以补助;对乡镇相对集中示范面积3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按200元/亩予以补贴;对相对集中示范面积建设100亩以上(包含100亩)按300元/亩予以补助;相对集中示范面积建设200亩以上(包含200亩)按350元/亩予以补助;相对集中示范面积建设300亩以上按400元/亩予以补助。三是加大科技支撑投入。持续落实技术服务经费支持深化县院(校)合作,开展连作障碍技术攻关,支持土壤改良试点。四是支持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对购置小型辣椒烘炕及色选设施设备按30%予以补贴。五是推进品牌建设及市场拓展,积极参加农博会、展销会以及火锅节等节会活动,强化辣椒市场考察拓展。
(四)用好用活四大机制。一是严格实行业主建基地机制。加强业主服务基地的考核管理,督促专业合作社认真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和生产物质配送等各种服务,对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收购中有不良行为的业主实行淘汰制,取消其建基地的资格。产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县辣椒行业协会完善自律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辣椒专业合作社服务意识。二是科学执行价格统筹机制。进一步研究探索定价标准与方法,扩大市场调研范围,科学划定市场信息采集点数量及区域,专人负责、定时采集市场价格,灵活、适时调整收购价,保持市场变化与县内收购价格基本同步,提高定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三是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修订辣椒产业风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实行每年累积制度,扩大风险基金数量,财政落实配套一定的产业风险基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辣椒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四是强化市场管理机制。加强辣椒收购秩序工作小组职责,定期开展监管巡查,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完善行业自律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行业管理主体,并定期对行业自律管理开展督查指导,确保行业自律管理落到实处。
(五)加强考核督查。县政府将标准化种植面积落实、示范片建设、合作社管理、技术队伍建立及培训等辣椒产业工作纳入对相关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进行考核。县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辣椒产业发展各阶段工作的检查通报和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考核力度,对坑农、害农及辣椒基地建设不力的专业合作社坚决取消其建基地资格。
附表:1.2022年辣椒种植指导性计划表
2.2022年辣椒产业扶持政策一览表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附表1
2022年辣椒种植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亩
序号 |
乡镇(街道) |
种植基地面积 |
标准化种植面积 |
1 |
南宾街道 |
6000 |
3500 |
2 |
万安街道 |
4000 |
2300 |
3 |
下路街道 |
6500 |
3500 |
4 |
西沱镇 |
2000 |
800 |
5 |
黄水镇 |
900 |
500 |
6 |
悦崃镇 |
6200 |
4200 |
7 |
临溪镇 |
7000 |
4800 |
8 |
马武镇 |
3000 |
1800 |
9 |
沙子镇 |
1800 |
800 |
10 |
王场镇 |
2300 |
1200 |
11 |
沿溪镇 |
1600 |
1000 |
12 |
龙沙镇 |
6200 |
3400 |
13 |
鱼池镇 |
5000 |
2500 |
14 |
三河镇 |
6800 |
4500 |
15 |
大歇镇 |
6000 |
4000 |
16 |
桥头镇 |
5200 |
3200 |
17 |
黄鹤镇 |
2000 |
1100 |
18 |
万朝镇 |
1200 |
600 |
19 |
枫木镇 |
600 |
200 |
20 |
三星乡 |
4300 |
2700 |
21 |
六塘乡 |
4000 |
3200 |
22 |
三益乡 |
3200 |
2200 |
23 |
王家乡 |
4800 |
3000 |
24 |
河嘴乡 |
4000 |
2300 |
25 |
石家乡 |
3200 |
1500 |
26 |
中益乡 |
1200 |
600 |
27 |
黎场乡 |
1000 |
600 |
合计 |
|
100000 |
60000 |
附表2
2022年加工型辣椒种植扶持政策一览表
扶持内容 |
质量标准或要求 |
单位 |
部分补助标准(元/亩) |
验收办法 | |
县级示范片 |
相对集中成片100亩以上,杂交良种、壮苗移栽,深沟高厢、地膜覆盖,亩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专用复合肥60公斤、土壤调酸剂100公斤,病虫害统防6次,辣椒长势良好。 |
元/亩 |
100亩以上、200亩以上、300亩以上的县级示范片分别按300元/亩、350元/亩、400元/亩的标准补贴。 |
乡镇申报,县农业农村委聘请第三方机构实地验收。 | |
乡镇(街道)示范片 |
相对集中成片,杂交良种、壮苗移栽,深沟高厢、地膜覆盖,亩施有商品有机肥150公斤、专用复合肥60公斤、土壤调酸剂50公斤,病虫害统防6次,辣椒长势良好。 |
元/亩 |
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相对集中发展面积3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示范片按300元/亩的标准补贴;对30亩以上的乡级示范片按200元/亩的标准补贴。 | ||
地膜覆盖栽培 |
使用厚度0.01毫米地膜提埂栽培。 |
元/亩 |
对1亩以上的地块按30元/亩的标准补贴。 |
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花名册抽查验收。 | |
病虫害统防统治 |
根据全县统一防治配方进行6次集中施药防治。 |
元/亩 |
50 | ||
商品化育苗 |
漂浮式育苗 |
4月中旬达8—10片真叶,茎干粗、节间短、白根多,无病虫害,亩供壮苗38万株以上。(壮苗10元/盘·153孔、12元/盘·200孔、5元/盘·72孔,超标准售卖者不予补贴) |
元/亩 |
5400 |
实地查看苗价长势、丈量苗床面积。 |
大棚冬育苗 |
3月上旬达8—10片真叶,茎干粗、节间短、白根多,无病虫害,亩供壮苗30万株。(按0·10元/株销售,超标准售卖者不予补贴) |
元/亩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