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1-001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1〕68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

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石柱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30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613日湖北十堰市张家湾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燃气油气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64号)精神和重庆市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十条措施”要求,结合全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近期对燃气油气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通过开展八大专项行动、建立四项机制,全面提升燃气油气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到2022年底,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公众用气安全意识、隐患整治主动性、参与安全监督积极性显著增强;全县燃气油气企业及其风险点、重大隐患100%挂牌上榜,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企业三个层面“日周月”制度全部建立,燃气油气领域督查警示成为常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酒店、加气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密闭空间、地下室等重点场所全部加装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安全用气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保持管道设施破坏违法案件查处高压态势,老旧管网改造扎实推进。

三、组织机构

建立石柱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经济信息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教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和各燃气油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工作组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县经济信息委分管燃气油气工作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工作组联络员。

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全县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过程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燃气油气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八大专项整治。

1.宣传教育专项。制定完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采用视频、标语、传单等方式,以近期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等案例和燃气油气设施安装规范、安全用气、应急处置、危险状态等应知应会为重点,开展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约谈辖区内燃气油气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传达有关工作要求,听取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汲取事故教训工作推进报告,并组织开展学习。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县教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2.挂牌公示专项。各乡镇(街道)要完善一对一机制,对燃气油气企业、重大风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特殊用气场所等明确乡镇(街道)负责人、经信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并将具体责任、风险点、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报警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挂牌公示,在20216月底前完善公示挂牌内容,公开接受监督。县经济信息委、燃气油气企业对照燃气油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牵头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委、县民政局、各燃气油气企业。

3.排查整治专项。各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督促燃气油气企业建立完善餐饮、学校、医院、地下室、密闭空间等重点场所,天然气长输管线、储配站场、地下管线等重点设施,群租房、小旅馆、古镇古寨等特殊用气对象清单,明确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立即逐一排查整治隐患。要进一步细化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标准,严格落实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挂牌整治、重大隐患“五定”等机制。要完善有关部门和企业“日周月”检查排查机制,明确“日周月”检查排查责任,差异化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实现全覆盖。各燃气企业要结合管网设施定检监检或企业内检结果、管网使用状态等情况,实施老旧管道改造更新。各油气企业要根据油气发展相关规划、安全保护要求等情况,推进充装站、储存仓库、经营网点调整。即日起,截至20218月中旬,要实行燃气油气企业每周全覆盖排查,及时推进隐患整治。

牵头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民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市管理局、各燃气油气企业。

4.技防物防专项。各乡镇(街道)、县商务委、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督促餐饮、综合体、学校、医院等行业用气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全面安装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并落实用气单位管理责任,强化燃气油气设施和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运行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要通过居民主体、财政分担、企业让利的方式,推广居民用户全面使用安全自闭阀、泄漏监测切断装置,提高居民用户用气安全保障水平。燃气油气企业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定检监检计划,按要求开展定检监检。各燃气企业要加快推进管网设施数据勘测,完善管线设施台账,建立管线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提高运行管理、应急处置、生产调度信息化水平。各油气企业要在202110月底前完成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气瓶信息电子化档案建档,推动全县液化石油气气瓶管理信息溯源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有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各燃气油气企业

5.对标达标专项。县经济信息委要组织开展燃气油气企业对标达标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存量燃气油气企业实施安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须经县政府审定并由政府分管负责人签字认可。评价不达标的,应要求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严格依法依规取消经营许可,收回特许经营权。要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淘汰规模小、实力弱、经营管理和安全服务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要严控新增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企业;确需新增的,须经县政府同意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各燃气油气企业。

6.监督执法专项。县经济信息委要配齐配强燃气油气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充实专业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保持高压态势。要组织县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措施,开展集中执法活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严查严处快处破坏燃气油气管道设施、占压圈围燃气管道、拒不整改隐患、不按规定履行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违规安装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不按规定开展压力管道检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检测切断装置、充装过期瓶报废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增强警示和震慑作用。各乡镇(街道)组织社区、物业、公安派出所、消防、燃气油气企业,对拒绝入户、拒绝整改的用户开展安全普法上门服务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用户,坚决实施停气。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7.应急管理专项。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对照应急管理规定和预案编制规范要求,编制、修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配齐配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抢险设备,建立完善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接警处警应知应会培训教育,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要建立燃气油气安全专家组,定期开展技术诊断、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指导运行管理、隐患整治等工作。

牵头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各燃气油气企业。

8.突出问题专项。

1)新建小区未预留燃气通道。目前,新建小区已经将水电驻地网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未预留燃气、通讯建设通道,后期燃气管道铺设受小区绿地等影响建设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小区底楼圈围现象突出。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占压圈占燃气设备维护通道。通过前期排查,全县目前有违法占压圈围14处,南宾街道、万安街道、西沱镇、黄水镇、县城市管理局要对新建小区底楼用户或架空层内违法圈占或搭建公共区域,加大执法力度,撤除违法建设,为燃气设施日常维护与保养提供宽松环境,确保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县城市管理局。

3)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在前些年有关市政等项目施工过程中时有破坏燃气管网现象。各项目管理单位在施工之前应主动与燃气企业沟通确定管线走向,并与有关燃气企业签定保护施工方案,避免管道破损,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县经信委对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国资集团。

4)乡镇液化石油气经营点气瓶仓库办理用地难。目前,乡镇经营点均未建有存储仓库,采用租用农户空置方式存放,没有安全设施,安全隐患大。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乡镇(街道)要将液化气经营点气瓶仓库建设用地纳入规划。

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乡镇(街道)。

(二)建立四项机制。

1.挂图作战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制度措施清单、重点场所清单、重点设施清单、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2.网格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燃气油气企业,结合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挂牌上榜等工作机制,完善用气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网格员管理,提升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运行维护和服务质量。

3.联防联控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企业要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检查、联合惩戒。

4.信息通报机制。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各责任单位每月末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次月5日将上月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经验做法,以书面形式通过党政网报县经信委管理员邮箱。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2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二)重点防控阶段(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8月20日)。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以及燃气、油气等企业按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日周月”要求,落实重大风险源防控、重大隐患整治机制,加密巡查、检查、督查频次,确保建党10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

(三)全面攻坚阶段(2021年8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以及燃气、油气等企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以及燃气、油气等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相关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细化方案、完善措施,督促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履职,把专项整治做深做细做实;各燃气油气企业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实现闭环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相关职责,制定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法规、技术等业务指导,并按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日周月机制等要求,结合计划检查、暗访、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等措施,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在隐患排查、建章立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增强整治效果;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跟踪问效。

(四)强化值守,快速响应。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应急值守制度,对外公布应急抢险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报告信息。

附件:1. 石柱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清单

2. 石柱县燃气油气管道圈围占压安全距离不足隐患

整治责任清单


附件1

石柱县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清单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八大专项

(一)宣传教育专项

1.组织相关部门和燃气、油气、物业等企业,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采用视频、标语、传单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1)乡镇(街道)配合做好辖区内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县经济信息委

有关乡镇(街道)、县教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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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教委负责开展进学校的宣传教育活动。

3)县文化旅游委负责全县景区、古镇古寨、星级宾馆的宣传教育活动。

4)县商务委负责全县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的宣传教育活动。

5)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物业企业开展进小区宣传教育活动。

6)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

7)县融媒体中心按照有关单位提供的各种宣传资料做好及时发布。

2.约谈辖区内燃气油气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传达有关工作要求,听取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汲取事故教训工作推进报告。

县经济信息委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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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大专项

(二)挂牌公示专项

3.完善一对一机制,对燃气油气企业、重大风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特殊用气场所等明确四个责任人,并将具体责任、风险点、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报警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挂牌公示。

1)有关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覆盖督促辖区内的挂牌工作。

有关乡镇(街道)、县经济信息委

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委、县民政局、各燃气油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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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经济信息委督促各燃气油气开展挂牌工作。

3)县教委负责学校的有特殊用气场所的挂牌工作。

4)县商务委负责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等有特殊用气场所的挂牌工作。

5)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医院有特殊用气场所的挂牌工作。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化企业、非煤矿山等有特殊用气场所的挂牌工作。

7)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景区、古镇古寨、星级宾馆等有特殊用气场所的挂牌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养老院、殡仪服务企业等有特殊用气场所的挂牌工作。

9)各燃气油气企业负责按市经信委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挂牌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用气场所挂牌工作。

4.督促燃气油气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县经济信息委

各燃气油气企业

长期开展

一、八大专项

(三)排查整治专项

5.督促燃气油气企业建立完善餐饮、学校、医院、酒店、地下室、密闭空间等重点场所,长输天然气管道、储配站场、地下管线等重点设施,群租房、小旅馆、古镇古寨等特殊用气对象清单,并逐一排查整治隐患。细化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标准,落实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挂牌整治、重大隐患五定等机制。完善有关部门和企业日周月检查排查机制,明确日周月检查排查责任,差异化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实现全覆盖。

1)有关乡镇(街道)督促辖区内燃气油气企业建立完善特殊用气对象清单,并逐一排查整治隐患。

有关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县商务委、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民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燃气油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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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各燃气企业长输天然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

2)县经济信息委督各燃气油气企业建立完善特殊用气对象清单,并逐一排查整治隐患。

3)县商务委负责督促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的日周月的检查。

4)县教委负责督促学校的日周月的检查。

5)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医院的日周月的检查。

6)县文化旅游委负责督促景区、古镇古寨、星级宾馆的日周月的检查。

7)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养老院、殡仪服务企业的日周月的检查。

8)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县域内燃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天然气用户安全隐患排查整。

10)各燃气油气企业负责建立完善特殊用气对象清单,并开展排查治理。

一、八大专项

(三)排查整治专项

6.结合管网设施定检监检或企业内检结果、管网使用状态等情况,实施老旧管道改造。

县经济信息委

有关乡镇(街道)、县城市管理局、各燃气油气企业

长期开展

7.根据油气发展相关规划、安全保护要求等情况,完成充装站、储存仓库、经营网点调整。

县经济信息委

有关乡镇(街道)、各油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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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截至20218月中旬,要实行燃气油气企业每周全覆盖排查,实时推进隐患整治。

县经济信息委

有关乡镇(街道)、各油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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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防物防专项

9.督促餐饮、综合体、学校、医院、酒店等行业用气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全面安装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并落实用气单位管理责任,强化燃气油气设施和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运行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燃气油气企业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定检监检计划,按要求开展定检监检。

1)县教委负责督促学校用气场所的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安装。

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有关乡镇(街道)

各燃气油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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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商务委负责督促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等用气场所的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安装。

3)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医院用气场所的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安装。

4)县文化旅游委负责督促景区、古镇古寨、星级宾馆用气场所的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安装。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定检监检。

6)乡镇(街道)负责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的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安装。

7)各燃气油气企业负责对未安装可燃气体监测切断装置的暂停供气,并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的定检监检。

一、八大专项

(四)技防物防专项

10.推广居民用户全面使用安全自闭阀、泄漏监测切断装置。

县经济信息委

各燃气企业

长期开展

11.推进管网设施数据勘测,完善管线设施台账,建立管线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

县经济信息委

各燃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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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气瓶信息电子化档案和液化石油气气瓶管理信息溯源平台建设。

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油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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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标达标专项

13.开展燃气油气企业对标达标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存量燃气油气企业实施安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规范提升我县燃气油气行业发展。

县经济信息委

各燃气油气企业

长期开展

(六)监督执法专项

14.配齐配强燃气油气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充实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保持高压态势。

县经济信息委

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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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通过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措施,开展集中执法活动,严查严处破坏燃气油气管道设施、占压圈围燃气管道、拒不整改隐患、不按规定履行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违规安装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不按规定开展压力管道检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检测切断装置、充装过期瓶报废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

县经济信息委

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长期开展

一、八大专项

(六)监督执法专项

16.社区、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和物业、燃气油气企业,对拒绝入户、拒绝整改的用户开展安全普法上门服务活动,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用户,坚决停气。

1)有关乡镇(街道)牵头开展辖区内拒绝入户、拒绝整改的用户安全普法上门服务活动,和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用户停气。

有关乡镇(街道)、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公安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各燃气油气企业

长期开展

2)县住房城乡建委督促物业企业配合社区开展安全普法上门服务活动和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用户停气。

3)县公安局、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做好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用户停气。

4)县消防大队配合社区、物业企业、气油气企业开展安全普法上门服务活动。

5)各燃气油气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展安全普法上门服务活动和对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用户停气。

一、八大专项

(七)应急管理专项

17.对照应急管理规定和预案编制规范要求,编制、修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配齐配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抢险设备,建立完善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接警处警应知应会培训教育,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立燃气油气安全专家组,定期开展技术诊断、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指导运行管理、隐患整治等工作。

1)有关乡镇(街道)编制、修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有关乡镇(街道)、县经济信息委

各燃气油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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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经济信息委建立燃气油气安全专家组,定期开展技术诊断、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指导运行管理、隐患整治等工作。

3)各燃气油气企业建立专兼职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配齐配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抢险设备,建立完善台账。

(八)突出问题专项

18新建小区预留燃气通道,将电气讯安装通道纳入设计范围,并纳入综合验收内容。

1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方案审查把关。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长期开展

2)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施工图纸审查把关。

19.对违法圈占燃气管道和设施设备14处,加大执法力度,撤除违法建设保障设备正常运维或采用技防方式防止泄漏。(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石柱县燃气油气管道圈围占压安全距离不足隐患整治责任清单》)

有关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县城市管理局

县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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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大专项

(八)突出问题专项

20.有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书面通知燃气企业,主动与燃气企业确定管线走向,制定天然气设施设备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保户措施。燃气企业应当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安全指导。加大对燃气管道设施设备外力破坏行为执法处罚力度。

1)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对燃气管道设施设备外力破坏行为的执法处罚。

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国资集团


长期开展

2)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污水管网、市政设施新建的燃气管道保护施工。

3县交通局负责道路施工的燃气管道保护施工。

4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维修保养施工的燃气管道保护施工。

5)县国资集团负责承建施工的燃气管道保护施工。

21将液化气经营点气瓶仓库建设用地纳入规划。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乡镇(街道)


20211231

二、四项机制

(一)挂图作战机制

22.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制度措施清单、重点场所清单、重点设施清单、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有关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各燃气油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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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格管理机制

23.结合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挂牌上榜等工作机制,完善用气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网格员管理,提升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运行维护和服务质量。


有关乡镇(街道)、社区、物业、各燃气油气企业

长期开展

(三)联防联控机制

24.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检查、联合惩戒。


有关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各燃气油气企业

长期开展

(四)信息通报机制

25.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各责任单位每月末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次月5日将上月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经验做法,以书面形式通过党政网报县经信委管理员邮箱。


有关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各燃气油气企业

长期开展













附件2

石柱县燃气油气管道圈围占压安全距离不足隐患整治责任清单

序号

隐患概况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解决措施

整改时限

1

财信城小区一楼住户占用公共绿地圈围调压箱,燃气公司无法开展巡检、维护、应急处置。

县城市管理局

科能天然气公司

万安街道、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圈围或打通运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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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金水岸小区一楼住户占用公共绿地圈围调压箱,燃气公司无法开展巡检、维护、应急处置。

县城市管理局

科能天然气公司

南宾街道、

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圈围或打通运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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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蟠龙豪庭小区二层业主在露台搭建构筑物,圈围调压,燃气公司无法开展巡检、维护、应急处置。

县城市管理局

科能天然气公司

南宾街道、

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圈围或打通运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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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海道小区业主修建违法建筑占压燃气设备设施修建围墙,有密闭空间。

黄水镇政府

大地天然气黄水分公司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圈围占压或技防,在圈围室内强制安装可燃气体检测仪和电池切断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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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林语岚山小区业主扩占院坝圈占燃气设备设施修建围墙

黄水镇政府

大地天然气黄水分公司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圈围或打通运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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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步行街同名居调压箱圈占室内改成卧室

县城市管理局

民生石柱天然气公司

南宾街道、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乱搭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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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察院至太保祠中压管道圈占

县城市管理局

民生石柱天然气公司

县经济信息委

一是县城市管理局及时同意民生公司开挖申请,并减免开挖费。二是民生公司改燃气管道,费用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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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门岩公园对面门面调压箱圈占

县城市管理局

民生石柱天然气公司

南宾街道、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乱搭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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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牛石嵌垭口宾馆占压管道

县城市管理局

民生石柱天然气公司

万安街道、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违法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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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江家路满园春将108输气管道圈占室內

西沱镇政府

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

县经济信息委

一是西沱镇政府及时同意燃气公司开挖申请,并减免开挖费,同时做好居民户的协解解释。二是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及时改燃气管道。三是西沱镇政府协调按燃气管道改道成本价给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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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台南路知鑫客歺馆后面乱搭乱建占压管道

西沱镇政府

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

县经济信息委

拆除违法建筑或者西沱镇政府及时同意燃气公司开挖申请,并减免开挖费,同时做好居民户的协解解释,西沱镇政府协调按燃气管道改道成本价给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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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衙门路天府花园黎邦文所建房屋圈围调压箱表箱调,不便燃气公司正常运维和应急处置。

西沱镇政府

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

县经济信息委

一是西沱镇政府及时同意燃气公司开挖申请,并减免开挖费,同时做好居民户的协解解释。二是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及时改燃气管道。三是西沱镇政府协调按燃气管道改道成本价给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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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衙门路天府花园旁任文生所建房屋占压无缝钢管DN50输气管线20米左右

西沱镇政府

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


一是西沱镇政府及时同意燃气公司开挖申请,并减免开挖费,同时做好居民户的协解解释。二是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及时改燃气管道。三是西沱镇政府协调按燃气管道改道成本价给大地天然气西沱分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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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黎场长输管道DN300,秀才村至松树岭大约8公里,喂猪户黎昌平占压管道6

县发展改革委

科能天然气公司

黎场乡政府

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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