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1-00078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1〕31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抓好做实2021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6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惠及面广、获得感强、见效快”的工作思路,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热点问题入手,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持之以恒实施民生工程、办好民生实事。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全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坚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原则,围绕“使全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总体要求,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便民设施服务、文化体育惠民”等重点领域,启动实施20件重点民生实事,其中:承接市级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12件,新增县级重点民生实事8件。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工作,坚持抓经济建设和抓民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扎实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战略行动计划,抓好民生实事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努力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务实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坚持务实推进、动态推进、合力推进。把握好精准度和普惠性、即期效益和长远效益及民之所需和政之所能的关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抓牢制度建设,建立民生工作动态推进机制,持续延续、补充、调整、落实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定期调度解决困难和问题,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有序推进。

(三)强化组织保障,狠抓责任落实。保障和改善民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务必抓好责任分解和统筹推进。严格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联席会议制度,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民生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人员有保障”。各责任单位要立足实际,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衔接,大力争取资金及政策支持,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持续抓好2021年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各项工作。

(四)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形象进度。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摆在全盘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民生工程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县财政对民生实事资金预算和拨付要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民生实事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及时兑付。县财政局会同各责任单位加强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平衡,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生实事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扩大有效供给,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避免增加财政和受益群众负担。规资部门要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优先保障民生实事项目用地需求,科学合理规划用地指标,妥善处理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与绿化用地的关系,不得无条件无原则毁绿占绿,尽量使用闲置、未开发和低效使用的土地,全力保障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以建设群众满意、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工程为目标,切实加强技术力量保障,安排懂技术、懂工程的专业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质量。

(五)抓好考核引导,加强监督问责。严格实行民生事项月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底前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及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报送县发展改革委。县发展改革委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落实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分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力以赴抓落实、促落实的工作氛围。县考核办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严格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相关制度,坚决杜绝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民生工程建设的行为。县审计局要对民生实事开展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把民生实事打造成廉洁工程。县政府督查办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定期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推进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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