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
石柱府发〔2020〕6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全县辣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椒农增收、产业增效,扩大辣椒产业带动扶贫的效果,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思路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亲临石柱视察调研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转型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巩固和扩大辣椒生产基地,强化科技创新与应用,提高辣椒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益, 提升和保护“石柱红”辣椒品牌,完善产业发展机制,有效促进石柱辣椒产业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种植辣椒4万亩,其中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0.5万亩,收购鲜椒3.6万吨,实现椒农销售收入1.6亿元,力争实现产业综合产值2.5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辣椒标准化生产。全面推广辣椒专用复合肥与有机肥配方施肥,扎实开展辣椒病虫害统防统治(6次/季),扩大辣椒商品化育苗移栽和地膜覆盖栽培面积,切实减轻连作障碍,提高辣椒单产。按照“集中成片、深沟高厢、地膜覆盖、有机肥与专用肥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的标准,建设县级辣椒示范片2500亩、乡镇(街道)示范片2500亩,带动全县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普及与推广。
(二)加强辣椒科研与科技推广。继续加强辣椒新品种选育,培育抗病性和抗逆性强、辣椒碱和辣椒红素含量高的辣椒新品种,促进辣椒品种升级换代。继续开展辣椒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综合防治试验、辣椒连作障碍缓解试验,努力破解制约当前辣椒生产的“瓶颈”。开发辣椒病虫害智能识别系统,建立辣椒病虫害防治智能化平台,促进辣椒生产提质增产增效。
(三)实施辣椒绿色生产。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推广辣椒病虫害生物(蚜茧蜂)、物理(粘虫板、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措施,促进化肥、农药单位面积减量。切实加强有机肥和专用复合肥使用监管,有效防止重金属指标超标污染破坏土壤。严格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膜,全面开展残膜、农药包装、肥料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工作,减少地膜等废弃物污染,保护土壤长期生产能力。
(四)推进辣椒收益保险试点。总结2019年辣椒收益保险试点的成功经验,学习县外农业收益保险的先进做法,探索我县收益保险路径,按照市上相关要求继续推进我县辣椒收益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降低椒农风险,提高农民收入。
(五)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继续引进辣椒精深加工企业。支持现有辣椒调味品加工企业技改扩能,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鼓励专业合作社进行辣椒色选分级、干椒再处理,提高辣椒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品牌建设。实施“石柱红”干辣椒外包装防伪与溯源标识,打击假冒“石柱红”辣椒产品。加强“石柱红”辣椒“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等品牌管理使用,维护“石柱红”辣椒品牌形象。鼓励和引导辣椒企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外贸出口展销等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扩大石柱辣椒品牌影响力,促进“石柱红”辣椒产品出口贸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县辣椒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和指导,规避产业市场风险。强化辣椒产业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强对辣椒行业协会的监督与管理,督促专业合作社认真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二)强化技术服务。县产业主管部门要聘请市、县专家深入辣椒生产一线对椒农进行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在辣椒生产各关键环节以现场培训会、院坝会等形式把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到农户,指导到地块。重点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对椒农生产的技术指导,确保技术应用到位。
(三)强化政策扶持。县财政要积极整合产业发展资金,大力支持辣椒科研及科技推广,支持辣椒市场开拓及品牌建设,扶持辣椒示范片建设、商品化育苗、有机肥推广、地膜覆盖、病虫害统防统治、收益保险试点等关键环节(详见附件)。
(四)强化行业管理。县农业农村委要督促县辣椒行业协会完善自律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服务意识。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专业合作社认真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和生产物质配送等各种服务。杜绝辣椒收购中的不良行为,维护椒农利益。
(五)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辣椒产业工作纳入相关乡镇(街道)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县农业农村委要加强对辣椒产业发展各阶段工作的检查通报和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考核力度,对坑农、害农的专业合作社坚决取消其建基地资格。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附件
2020年辣椒产业扶持政策一览表
扶持内容 |
质量标准或要求 |
单位 |
部分补助标准(元/亩) |
验收办法 |
备注 | |
县级示范片 |
集中成片100亩以上,杂交良种、壮苗移栽,深沟高厢、地膜覆盖,亩施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专用复合肥60公斤、土壤调酸剂100公斤,病虫害统防6次,辣椒长势良好。 |
元/亩 |
320 |
乡镇申报,县农业农村委聘请第三方实地查看集中成片情况、核实购买生产物质(以统一调供数据为准),查看标准化种植和辣椒长势情况、GPS丈量面积。 |
商品有机肥和土壤调酸剂统一采购数据为准,农户自备土杂肥可尽量施肥但不能抵扣商品有机肥。 | |
乡镇(街道)示范片 |
30以上亩集中成片,杂交良种、壮苗移栽,深沟高厢、地膜覆盖,亩施有商品有机肥150公斤、专用复合肥60公斤、土壤调酸剂50公斤,病虫害统防6次,辣椒长势良好。 |
元/亩 |
200 | |||
地膜覆盖栽培 |
使用厚度0.01毫米地膜提埂栽培,并在辣椒采收结束后当年将60%以上的残膜回收并交集中处置点。 |
元/亩 |
50 |
委托第三方根据花名册抽查验收。 |
回收数量达到用量的60%以上。 | |
病虫害统防统治 |
根据全县统一防治配方进行6次集中施药防治。 |
元/亩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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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化育苗 |
漂浮式育苗 |
4月中旬达8—10片真叶,苗高20—25厘米,茎干粗、节间短、白根多,无病虫害,亩供壮苗38万株以上。 |
元/亩 |
5000 |
委托第三方验收,实地查看苗价长势、丈量苗床面积。 |
按0.10元/株销售,超标准售卖者不予补贴。 |
大棚冬育苗 |
3月上旬达8—10片真叶,苗高20—25厘米,茎干粗、节间短、白根多,无病虫害,亩供壮苗30万株。 |
元/亩 |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