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县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柱县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对政策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持续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攻坚整治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根据《重庆市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3〕18号),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为推进专项行动顺利有序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措施、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6个部分。
总体思路是:聚焦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一楼一策”精准治理,切实解决“消防车到不了、消防用水上不去、电气火灾防不住、智慧消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高层建筑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新征程平安石柱建设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专项行动共分4个阶段,3月2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4月底前开展全面排查,11月底前实施整治攻坚,12月底前做好巩固提升。
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是消防设施方面。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损坏停用或被擅自拆除。二是“生命通道”方面。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隔离桩、固定摊位、广告牌等各类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或登高作业;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标牌未设置或损坏;配建车库违规改变使用功能。三是用电用气方面。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封堵被破坏;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用具敷设安装不规范。四是建筑防火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库房等;防火分区、重点设备房的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外墙安装可燃雨棚、突出墙面防护网或影响灭火救援的装饰物、广告牌。五是日常管理方面。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堵塞。
整治措施:一是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单位自查、属地镇街排查、行业部门指导的工作模式,组织开展本辖区新高层建筑新一轮排查,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属地镇街在有关行业部门指导下,及时更新完善排查基础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并将排查情况录入“高层建筑信息采集系统”。
二是“一楼一策”整治。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要“一楼一策”制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按规定纳入社会平安稳定问题清单推进整治。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高层建筑消防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雷霆行动”,对占堵“生命通道”情节严重的,从严从快查处;对电动自行车入楼充电停放等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以及“生命通道”占堵问题突出、反弹明显的高层建筑和路段将实行挂牌督办。四是实施数字赋能工程。探索应用消防水压远程监测、“生命通道”数字监测预警、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等物联网技术,实时感知消防设施运行及消防管理情况。逐步实现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预警预测“一码智管”。五是规范自主管理。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行为。六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生命通道”、“小火亡人”、电气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等制作系列案例警示片和逃生自救科普片。建立消防宣传公益联动机制,利用县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七是加强灭火救援准备。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建强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健全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