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县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具体举措

文字解读:

石柱县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具体举措》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在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适应居民消费习惯变化和提质升级需要,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二、制定依据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发改政研〔2022463号)

  1. 主要内容

1.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统筹财政资金,鼓励各类支付平台参与,以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重点投向文化、旅游、零售、餐饮、住宿、体育等行业,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市级消费奖补资金。

2.优化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线上线下融合发行商贸、文化和旅游、体育联名银行卡,推出特惠商户、特定景区门票、特定体育场所、特定旅游项目、旅游区专属纪念品等持卡消费专项折扣活动。鼓励汽车、家电销售企业通过分期免手续费、赠送抵扣券、降低首付比例、补贴置换等方式,扩大大宗商品消费。

3.鼓励发展“她经济”。加大对推动女性消费的扶持力度。支持各级各部门工会组织、社团组织、企业商户等,采取多种形式发放购物、美妆、餐饮、文旅、体育、影视展会等女性专用消费券。鼓励有关生产经营和商贸流通企业,加大对女性时尚消费品的优惠促销力度,进一步刺激女性消费市场。

4.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消费。巩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果,保障农民工工资应发尽发及时发。推动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提前分期预支年终奖励薪酬。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调整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深化工会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对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实施救助,开展走访慰问等活动,把职工集体福利落到实处。进一步将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慰问军属和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困难退役军人加大帮扶援助力度。

5.支持重点行业促销活动。鼓励、支持大型家电、超市、百货、住宿餐饮企业以发放消费券、补贴、打折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促销、线上线下联动促销活动。积极争取市级奖补奖励。

6.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按市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20223--6月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乘用车自然人给予每辆2000元补助。

7.积极促进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家电消费,支持家电、家具等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以换代弃” 等活动,对绿色建材、低碳节能产品等消费品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旅游饭店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标创建,择优给予资金奖励。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业态新模式。

8.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市住建委统一部署,开设全市春季和秋季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分会场,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便民服务,促进家装、家具、家电等住房消费。

9.支持实体书店增强文化消费引导功能。统筹财政资金,以发放消费券、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形式支持实体书店引流消费,支持实体书店向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转型。鼓励以图书展现+全民阅读+文化旅游、餐饮消费、科技科普、医疗卫生、非遗传承等形式,赋能展会、助力书香重庆建设。

10.抓好景区抽奖促消费。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奖品以“源味石柱”为代表的本地特产和文创产品为主,激发居民消费热情。

11.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消费。积极对接周边相邻区县,探索推出跨区域的旅游年票或景点联票,支持开展消费节、赏花节、文创夜市等活动。开发农村旅游资源,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康养旅游等文旅业态,推动农商文旅消费集聚发展。结合实际推出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系列线上线下特色消费产品,鼓励街道、社区、小区物业为居民周边赏花、踏青等“一日游”提供便利服务。

12.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依托黄水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支持提升打造一批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主题度假酒店、低碳型酒店、环保型酒店等,满足个性消费需求。积极组织我县民宿参与等级评定,促进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破解民宿、休闲农业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农房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

13.充分激活食养消费。充分挖掘地方美食文化,支持做大做强康养美食 “四大名宴”,组织开展“康养厨神大赛”“特色美食评选”等活动,鼓励餐饮企业开展菜品研发、服务质量培训等,支持引进国外菜系入驻黄水旅游度假区,鼓励餐饮企业打造具有浓郁地方性的特色菜品,进一步丰富菜品。支持打造“康养美食名店”,提升餐饮门店形象。

14.挖掘旅游购物潜力。强化“源味石柱”“巴味渝珍”品牌产品网络营销,鼓励电商平台设立销售专区或开展专门促销,鼓励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免费开设展销区,联动发展线上线下旅游商品销售。

15.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石“送客入村”,对以包机或专列等形式送客到辖区内旅游景点的旅行社,按照引送客人数、单次团队规模等予以奖励。

16.支持便利店便民化发展。对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公()租房等“盲点”区域及向小城镇、农村拓展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延长营业时间,统筹财政资金,对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人工等费用按照经营面积给予一定补助。

17.减轻旅行社交通运营成本。积极协商相关市场主体采取量价联动的方式,对固定线路上的旅游客运大巴实施通行费优惠。

18.统筹协调展会活动场地保障。鼓励商业运营中心、零售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房地产暨家装企业等在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公益性广场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对企业利用当地政府管理的公共场地举办展会活动的,当地政府应优先保障场地并减免使用费。

19.优化演出审批程序。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区()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