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县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背景

为进一步净化全县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机、电)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摩托车交通管理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以县城城区为重点,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两减少、两提升”工作目标,即违法突出的交通乱象明显减少、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和驾驶人守法安全出行意识提升、重点违法行为守法率提升至90%以上。

三、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超标电动车。

(二)重点区域:县城城区重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商业街(广场)等周边道路;各乡镇(街道)场镇主要道路;全县国省道路。

(三)重点违法:酒驾、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闯红灯、占道违停、逆向行驶、违反限行规定等“10类”重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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