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县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背景和目标

改革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我县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改革目标:2022年,基本建成与全县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相匹配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的医保监督执法制度体系。到2025年,形成以依法监管、社会共治、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智能化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措施

(一)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强化政府监管。三是落实医药机构责任。四是推进行业自律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一是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完善协议管理制度。三是健全智能监控制度。四是健全举报奖励制度。五是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六是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七是完善社会监督制度。

(三)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二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三是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四是统筹推进医疗保障相关制度改革。五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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