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 承诺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石柱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二)制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号)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从七个方面对证明进行了规范。

一是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管理机制;二是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三是规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四是加强告知承诺事中事后核查;五是推进告知承诺信息数据共享;六是健全告知承诺诚信管理机制;七是强化告知承诺风险防范措施。

三、相关问答

1.重庆市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有多少项?

回答:《目录》分为办理行政事项类33向项,公共服务事项类23项,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2.证明事项承诺制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一是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二是填写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适用告知

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名称、对应办理的行政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