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便民、务实、高效原则,持续深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为深入打好“五大主动仗”,加快建设“四新一地”提供了有力的政务公开支撑,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持续做好教育、医疗、稳岗就业、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315条,县政府门户网站总浏览量5731961次,配套政策解读19个,主动公开重要会议18条,新闻发布会5期,及时发布石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招考录用等信息,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落实专人负责跟进依申请公开的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等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效率和质量。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按期办结20件,结转到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于土地征收领域。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健全全流程审查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常态化开展敏感领域信息风险排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二是规范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文拟制阶段即明确公开类型,经逐级审核把关后,按统一格式、时限和渠道发布,确保发布工作规范高效。三是加强文件动态管理。推进规范性文件库标准化建设,定期清理文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目录。2025年,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失效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9件,实现闭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提升网站功能。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优化机构职能、主动公开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栏目设置,围绕黄水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发展等工作,增设专题专栏,提升网站信息整合与服务能力。二是强化新媒体阵地。持续拓展公开渠道,加强“石柱发布”微信公众号、“重庆石柱发布”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政策,展示发展成果。2025年,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8705条,关注用户总数12.7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办认真履行政务公开主管责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确保安全运行。围绕学习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学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稳步推进,但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进一步改进。

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群众关切的民生类信息供给精准度有待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仍需优化,办理质效还需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公开质量,聚焦财政、民生、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与申请人加强沟通,力争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建立疑难事项会商机制,提高办结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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