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3-00024 [ 主题分类 ] 金融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2〕95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清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清单》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柱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石柱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清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柱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清单

序号

市级政策

县级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牵头领导

县级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支持普惠金融发展(6条)

1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符合条件的前述融资担保业务,按规定纳入再担保业务分险范畴。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鼓励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时履行代偿义务,积极对接银行机构做好续贷展期工作,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做到应担尽担、应续尽续。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按规定纳入再担保合作范围。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存在抽贷断贷的银行机构采取严格监管措施。

冉启明

银保监石柱监管组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2

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降费。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1.3%的担保费补贴。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奖励,对首贷业务、低费率业务、支小支农占比较高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2‰—6‰的绩效奖补。加大再担保分险支持力度,对2022年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内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市级财政对再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

积极落实降费政策,对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按1%收取担保费,5001000万元(含)的按1.5%收取担保费。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1.3%的担保费补贴。对首贷业务、低费率业务、支小支农占比较高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2‰—6‰的绩效奖补。

何德华

县经济信息委

202212

3

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构建“中央—市级—区县”三级联动风险分担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支小支农融资再担保业务,市级财政按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其中,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业务,按市级再担保代偿责任的40%给予风险补偿;对暂未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业务,按代偿责任的65%给予风险补偿。

向市再担保公司争取对我县的支持,争取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4亿元以上。

冉启明

县财政局

202212

4

加大创业就业融资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提供最高额度分别为2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个人和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3%4%贴息。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2022年未达新增就业岗位15%(超过100人的企业未达到8%),但当年实现稳定就业岗位95%以上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的阶段性贴息支持。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助力援企稳岗。

李新路

县人力社保局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积极推进“两无”创业信用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商户、农户提供10万元以下的免担保人或抵押物的信用贷款。

李新路

县人力社保局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5

支持流动性困难企业转贷续贷。实施低费率应急转贷周转金帮扶政策,为符合条件、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双百”(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100户成长型工业企业)中的大型民营企业,提供最高额度8000万元、日费率0.1‰、最长15个工作日的应急周转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免收应急转贷周转金使用费。

加大应急转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参与应急转贷业务。

何德华

县经济信息委、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低费率应急转贷周转金帮扶政策,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双百”大型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免收应急转贷周转金使用费。

何德华

县经济信息委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6

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每年评选3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作为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财政给予每个示范区2500万—45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支持示范区统筹用于支小支农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积极开展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争取示范区创建奖补资金。

冉启明

县财政局

20235

围绕各项申报指标,结合县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金融发展等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式,形成切实可行、特点突出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申报方案。

冉启明

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20234

二、支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7条)

7

实施乡村振兴青年贷。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青年带头人或涉农经营主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额度最高30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5%、期限最长3年的贷款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业务予以担保增信,财政对担保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加大乡村振兴青年贷政策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知晓范围,引导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的青年带头人或涉农经营主体通过“长江渝融通”线上平台积极申请。

王淑蓉

团县委、县财政局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额度最高30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5%、期限最长3年的贷款支持。

冉启明

人行丰都支行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8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农业产业产生的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同期LPR50%

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到每家生产经营主体,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运用率。组织乡镇(街道)做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准备工作和政策答疑工作,协助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结合实际按程序如实申报。

王淑蓉

县农业农村委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9

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实施差异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按照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分类分档给予保费补贴,并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和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倾斜。鼓励区县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市级财政将每个区县补贴险种提高至5个,并给予40%保费补贴。实施农业保险绩效奖励,市级财政根据区县和承保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补支持。

积极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

王淑蓉

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

202212

鼓励创新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力争将补贴险种提高至5个,并争取市级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40%保费补贴。

王淑蓉

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

202212

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开展县域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争取市级财政奖补支持。

冉启明

县财政局

202212

10

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实施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按照不超过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费用补贴。

大力推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新设农村金融网点,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网点申报,积极争取市级费用补贴。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人行丰都支行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11

实施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业产业化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服务发生的损失,按照本金损失的35%给予单笔最高350万元的风险补偿。

引导金融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业产业化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并扩大抵(质)押物范围。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的费率优惠力度,着力优化农村金融营商环境,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12

实施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持民族贸易企业发展,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按照2.88%给予贴息。

引导银行机构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性贷款,财政按照2.88%给予贴息。

石华

县民族宗教委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13

支持保险、担保、信贷政策协同。鼓励保险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动“财金—聚农贷”业务。对于开展成效较好的区县、金融机构,财政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绩效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强化上下联动,积极开展“财金—聚农贷”业务,推动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等金融工具融合应用,更好服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发展。

冉启明

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银保监石柱监管组

按市级部署有序推进

三、支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5条)

14

支持企业获得知识价值、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逐步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的对接,优化风险分担机制,降低科技型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优化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加大知识价值、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县域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请信用贷款。

何德华

县经济信息委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相关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引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15

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企业实际投保保险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单个装备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供给能力和市场认可度,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企业实际投保保险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单个装备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何德华

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银保监石柱监管组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16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探索建立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与区县两级政府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链协同技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为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开发专属额度、期限和利率的贷款产品。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技改扩能,强化创新意识,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生产技术,加大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力度,搞好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保护。

何德华

县经济信息委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指导企业开展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融资业务,引导银行机构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绿色金融项目,使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为重点项目开发专属信贷产品。

冉启明

人行丰都支行

202212

17

实施股权投资激励。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同一基金管理人累计奖励最高1000万元。

积极对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县域科技创新企业,或投资外地科技创新企业引入我县落户,协助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按申报程序向相关市级部门申报奖励资金。

冉启明

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18

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整合市级政府类股权投资基金,组建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聚焦重大战略类、重点行业类、科创培育类项目,围绕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开展投资,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全市产业发展。

积极争取渝东南科创基金落户石柱,对我县重大战略类、重大行业类、科创培育类项目,围绕重点行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开展投资,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全县产业发展。

冉启明

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

202212

四、支持金融服务重点领域(5条)

19

支持制造业信贷投放。开展制造业抵押增值贷款试点,市级财政和试点区县共同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制造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

落实制造业中长期信贷支持政策,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在新增中长期贷款中的比重。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202212

推动转贷应急、增信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先进制造业企业予以重点倾斜。

何德华

县经济信息委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20

支持供应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和产业链核心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对依托中征平台促成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排名前3名的核心企业,市级财政按其上年度实际促成贷款额的5‰、单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

鼓励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探索开发服务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金融产品。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人行丰都支行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21

支持绿色高质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对2022年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报销的贷款,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给予贷款企业补贴。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围绕《碳减排重点项目清单》全面开展融资对接,切实推动碳减排贷款扩面增量。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20229

建立碳减排贷款服务绿色通道,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高新项目调查审批效率,提高存量项目贷款发放速度,确保实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

冉启明

人行丰都支行

20229

22

实施文旅困难企业贷款贴息。扩大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将202215月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以上的文旅企业新增纳入申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按不超过同期LPR30%、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贴息。

采取微信、电话、实地走访、宣讲会等方式,加大文旅困难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市级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文旅困难企业按时申报,确保应享尽享。

谭祥平

县文化旅游委

按市级部署有序推进

23

支持企业开展汇率避险。鼓励中小微企业提升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对采取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避险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将奖励资金用于科技研发、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

加强汇率避险服务宣介,做好中小微企业等重点主体的引导,加快树立风险中性意识。引导优质企业加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企外汇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取更加优惠的价格、更加便捷的服务。引导银行机构丰富外汇衍生品种类和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避险保值成本,推动更多企业“首办”突破。

冉启明

人行丰都支行、县商务委

202212

五、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4条)

24

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照基础层、创新层分档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按照“与中介机构签署IPO(首次公开募股)协议、纳入重庆证监局辅导备案、IPO材料获受理、成功上市(过会)”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

制定20222025年企业上市计划,深入挖掘一批有上市意愿、财务指标良好和经营规范的苗子企业,通过“科创资本通平台”申报纳入全市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组织上市企业开展拟上市重点企业奖补资金申报。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202212

加快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入库企业培育,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上市难题。

何德华

各行业主管部门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对在科创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县财政按照市级奖补金额的10%予以奖励。

冉启明

县财政局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25

支持企业资本市场再融资。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首次开展股权融资的,按融资净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已上市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进行再融资,按融资净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开展并购交易的上市企业,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引导科技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管理,支持企业股改并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融资。

何德华

县经济信息委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运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对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26

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增强创新活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对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新设法人总部、功能总部、区域总部和市级机构给予奖励。

加大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基金、小贷、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公司等引进力度。用好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奖补政策,结合石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引进金融分支机构、法人金融机构在石柱落户。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升创新活力和服务能力,履行片区服务或管理职能,增强对周边区县辐射带动的能力。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27

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的资源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交通物流、外债便利等方面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金融服务港湾建设,对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有突出贡献的机构给予激励。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服务力度。

积极争取境内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的资源投放力度,切实做好金融服务港湾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交通物流、外债便利等方面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

冉启明

人行丰都支行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积极融入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促进金融政策、工具、平台叠加集成。

冉启明

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立即实行、长期坚持

建立金融机构支持石柱经济贡献度评价等级制度,对财政资金、机关企事业单位资金保值增值选择存放机构时,按程序向对石柱经济发展贡献度较高的金融机构倾斜。

冉启明

县财政局

2023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清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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