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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聚焦全流程规范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立足招投标监督管理核心职能,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捷高效为导向,聚焦交易全流程规范与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推进全流程信息公开,构建阳光交易环境。

依托市统一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澄清答疑、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合同备案等交易全流程信息“一网公开”。明确信息公开时限与标准,确保各类交易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推送至平台,实现交易信息“一网通查”,保障市场主体平等获取交易信息的权利。通过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有效消除信息不对称,减少暗箱操作空间,让招投标交易在阳光下运行,提升市场主体对交易过程的信任度。

二、规范评标管理,筑牢公平评审防线。

一方面,严格落实评标标准提前公开制度,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化量化评审指标,杜绝模糊表述和弹性条款,在招标公告发布阶段同步公开,保障投标人对评审规则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另一方面,坚决禁止评标过程中临时变更评分规则,通过健全评标现场监督机制,强化对评标委员会履职行为的全程管控,明确临时变更评分规则的禁止性条款及相应责任,确保评标活动严格遵循预设规则,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从源头上防范评标不公、暗箱操作等问题。

三、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强化激励约束作用。

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全面公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主体的信用状况,包括信用评价结果、守信激励信息等,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参与交易。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查实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应,倒逼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

四、深化电子化改革,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全流程线上操作,实现项目登记、公告发布、文件获取、投标报名、在线开标、电子评标、合同签订等各环节全程电子化。系统自动记录交易全过程操作轨迹,包括操作主体、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关键信息,形成完整可追溯的交易档案,为监督检查、异议处理、投诉查处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同时,进一步畅通异议、投诉渠道,明确异议处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投诉受理条件、查处程序,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规范异议、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依法处理,异议处理结果、投诉查处结论同步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将持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效,针对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监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深化电子化监管应用,健全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体系,切实以更严格的监管、更透明的流程、更便捷的服务,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石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聚焦全流程规范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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