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县机关事务中心所属公务车辆定点 维修入围项目的招标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

关于县机关事务中心所属公务车辆定点

维修入围项目的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县机关事务中心所属公务车辆维修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所属公务车辆定点维修进行入围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具体招标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所属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1批

1.因中标方入围数量为2家,投标人必须达到4家以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的投标人为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提交投标文件顺序决定。

2.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的方式,各投标人须按照《报价表》的要求报三个折扣。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投标人的服务及其他支出均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二)项目报价明细表

服务类别

报价范围

结算方式

备注

工时费折扣

0-1之内,保留两位小数(例如:0.98)

工时费结算价=重庆市最新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下限×数量×工时费折扣

不报、错报、多报均为无效投标。

材料费加价率

0%-99%之内,保留两位小数(例如:15%)

材料费结算价=材料进价×数量×(1+材料加价率)进价是以中标人自行出具进价材料发票为准。

材料管理费率

只能报0%-10%之间的整数(例如:1%)

材料管理费结算价=材料基准价×数量×材料

管理费费率材料基准价就是材料的进价发票的价格。

(三)服务要求

1.基本服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可高于以上规定,但不得降低。

(2)入围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服务车辆维修必需的生产维修设施设备。

(3)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汽车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更换的配件及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服务商的全新正品件,并附有出厂合格证。

(4)入围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服务商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进厂检验单、维修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和二级以上维护作业项目出厂合格证等“三单一证”制度。

(5)定点维修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须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车车型、里程、维修时间及项目、更换材料及维修工时费等信息资料。

(6)入围供应商须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完善和严格执行,严禁私自动用客户车辆(试车除外)和私自拆借零配件。

(7)入围供应商需为业主提供维修前咨询服务。

(8)入围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维修合同,按合同的要求完成维修服务。

2.其他服务

(1)入围供应商须设立救急电话,配备救急保障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做到车辆随到随修。

(2)入围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入围供应商须在维修中,坚决杜绝非正常交易,严格维护送修单位的利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送修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产生。

(4)入围供应商须免费协助事故车辆用户进行保险定损。

(5)入围供应商须免费保管好用户车上物品,不得泄露公务用车信息及维修信息。

(6)入围供应商须诚信为本,严格按照合同或约定的内容以及承诺的时间进行作业,绝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7)入围供应商须对维修更换零件的新件和旧件及车牌号对应合并照相,并留存图片资料和更换的旧零件实物。

(8)入围供应商应具备新能源汽车维修相关设施设备。

(9)入围供应商必须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入围供应商自负。

(10)入围供应商承担施工区域内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其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业务(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认真填写分项报价明细表的各项报价。

5.投标人须包含招标设备运输到用户的指定地点,以及安装、调试、配件和辅助材料的费用。

三、商务要求

(一)协议期限、服务地点

1.协议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考核合格,可按本次采购要求与入围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合同,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继续合同并终止履行合同。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此潜在风险,并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服务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

按照单台维修车辆的费用计算。

(四)付款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五)结算说明

1.按照单台送检送修车辆进行结算。

2.入围供应商除拖车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费用中,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见格式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注:

①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各项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见本招标公告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评标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小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二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及投标报价得分都相同的,由提交投标文件顺序决定。

(三)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要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1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工时费折扣得分=(评标基准价/工时费投标折扣)×价格权重×100

注:报价得分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1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材料费加价率得分=(评标基准价/材料费投标加价率)×价格权重×100

注:报价得分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10

只能报0%-10%之间的整数,满分10分,免收得10分,1%得9分,每增加1%减少1分,依次类推,10%及以上得0分。

2

投标人实力

(45%)

45

1.技术人员(20分)


(1)技术管理人员(2分):1名汽车类助理工程师(技师)及以上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2)检验人员(2分):有汽车类质量总检验证检验人员1名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机修工(7分):有3名持汽车类等级证的中级工及以上得7分,少1名扣1分,没有不得分。

(4)维修电工(3分):有1名持汽车类等级证的中级工及以上得3分,没有不得分。

(5)钣金工(3分):有1名持汽车类等级证的中级工及以上得3分, 没有不得分。

(6)漆工(3分):有1名持汽车类等级证的中级工及以上得3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从业人员允许一人多岗,如同一人超过二岗仍按多岗计分。

2.维修设备(20分)


(1)机油、变速箱油换油设备(0.5分)

(2)机油、变速箱油压力表(0.5分)

(3)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0.5分)

(4)空气压缩机(0.5分)

(5)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0.5分)

(6)发动机总成吊装设备(0.5分)

(7)四轮定位仪(0.5分)

(8)气缸压力表(0.5分)

(9)汽油喷油器清洗(超声波)及流量测量仪(0.5分)

(10)燃油压力表(0.5分)

(11)车身清洗设备(0.5分)

(12)气动、电动打磨抛光设备(0.5分)

(13)汽缸漏气检测仪(0.5分)

(14)电脑解码仪(0.5分)

(15)维修救援车辆(1.5分)有维修救援车且户主是维修厂或法人代表或股东、理事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

(16)发动机诊断仪(3分,示波器、解码器、真空表各1分)

(17)型材切割机(0.5分)

(18)车身整形设备(3分,大梁校正仪、介子机、电阻焊各1分)

(19)清障车辆(1.5分):企业有清障车辆且户主是维修厂或法人代表或股东、理事,并提供行驶证原件或登记证书原件的得1.5分;提供租用合同的得0.5分。

(20)喷烤漆房及设备(1.5分):有得1.5分;没有的不得分。

(21)柱式或剪式汽车举升机(2分):5台得1分,每增减1台相应增减0.2分,最多不超过2分。

维修设备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现场照片。

3.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面积(5分)


(1)修理车间的建筑面积(3分)(项目要求设备的集中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区域为准)。面积在500平米及以上得3分,400-500平米得1分, 400平米以下的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合法的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面积的具体证明材料(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以上面积需包含在证明材料中,无证明材料不得分,同时投标人需提供按以上功能划分的厂区平面图)

(2)停车区、待修区、交付区占地面积(2分)。总停车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1分,2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3

投标人服务(25%)

25

1.管理制度(8分)


(1)制度健全(3分)。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业务工作流程、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投诉受理制度等内容完备并规范上墙得3分,缺1项扣0.5分,最低1分。由评委根据制度情况进行评比打分。

(2)财务规范(3分)。财务管理规范,账簿凭证建立健全,得3分。其余由评审小组酌情打分,最低1分。

(3)使用维修管理专用软件(2分)。用维修管理专用软件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汽车维修档案,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安全生产(8分)


(1)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等级证书的,得 2分,没有的不得分。

(2)有安全生产员证1人且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得2分,没有由评标小组酌情打分。

(3)近三年未被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得2分,处罚(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得2分,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合规性审查(3分)


(1)投标人环境保护通过环保局的验收合格(提供环保局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得1.5分;

(2)投标人通过消防检查(以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为准)的,得1.5分;


4.维修资质(2分)


具有一类汽车维修业务的,加2分(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新能源汽车维修设备(4分)





投标人在维修新能源汽车方面设施设备相对完善,由评标小组酌情打分。


五、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将被清退:

1.恶意串通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

5.合同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谋取不当利益、违反保密纪律,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7.出现重大维修事故(造成送修车辆单位等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

8.送修车辆出厂后,在1个月内发生并经鉴定为维修项目故障导致的交通事故的;

9.服务期间,违反约定承诺收费或高于市场价格的;

10.不配合采购人监督或弄虚作假的;

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12.未尽事宜在合同(协议)中约定。

六、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4.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做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二)投标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7月20日14:30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5:00

(三)投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1号224会议室)

(三)评标

(一)评标开始时间:2026年7月20日15:00

(二)评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1号224会议室)

(三)评标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对照评标标准进行打分。

(四)定标

(一)采购人按照评标得分高低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3647647995

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1号)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样本)








投标文件格式(样本)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技术文件

(一)评分要素中所有对应支撑技术指标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四、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经济文件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项目

服务类别

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小写)

数量


工时费折扣

0-1之内,保留两位小数(例如:0.98)


据实结算

材料费加价率

0%-99%之内,保留两位小数(例如:15%)


材料管理费率

只能报0%-10%之间的整数(例如:1%)


备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技术文件

(一)评分要素中所有对应支撑技术指标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二)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    ;

2.    ;

3.    ;

4.    .

四、资格文件(单独装订)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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