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夏都别院12栋二单元增设电梯的公示
黄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夏都别院12栋二单元增设电梯的公示
夏都别院12栋二单元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夏都别院12栋二单元12户(该楼栋共计业主12户,其中0户不同意安装电梯)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向我镇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夏都别院12栋二单元安装电梯的相关资料,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文件第五条之规定,现由我镇对安装电梯的书面申请、增设电梯示意图、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名单及书面同意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若有关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黄水镇人民政府。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夏都别院12栋二单元增设电梯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黄水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黄水镇人民政府地址:石柱县黄水镇黄连大道35号
邮编:409108
联系人:谭桂林
联系电话:023-73391001
附件:书面申请、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名单及书面同意意见、增设电梯示意图
黄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