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 落实国家、市上制定的正向激励绿色金融的有效措施,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

2. 落实信贷政策,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

3. 配合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服务绿色发展。推动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创新发展。

4. 按职责配合做好绿色信用评价,配合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和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5. 按职责推进绿色信贷发展,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6. 配合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授信管理,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严格管控生态环境违法企业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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