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石柱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石柱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我县委托西南大学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渝林函〔2023103号)要求,现将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如下公示:

一、整合前基本情况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全县有自然保护地6处,总面积52226.22公顷(矢量面积,含重叠)。即:重庆石柱大风堡市级自然保护区(23140.91公顷),重庆石柱水磨溪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612.79公顷),重庆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671.14公顷),重庆七曜山国家地质公园(12405.80公顷),黄水风景名胜区(10160.36公顷),重庆黄水国家森林公园(4235.23公顷)。

二、整合后基本情况

整合优化后,全县有自然保护地5处,总面积37426.34公顷。即:重庆石柱大风堡自然保护区(19059.50公顷),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级湿地公园(570.39公顷),重庆石柱七曜山国家级地质公园(11558.46公顷),重庆石柱黄水风景名胜区(5617.56公顷),重庆石柱水磨溪湿地公园(620.43公顷)。

原重庆黄水国家森林公园整合到重庆石柱大风堡自然保护区,不再保留其名称。

公示时间:2023323日至3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电子邮箱:576815413@qq.com

咨询电话:023-73328636(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石柱县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2、石柱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3、石柱县自然保护地调入地块分布图

4、石柱县自然保护地调出地块分布图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32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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