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石柱县“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

利川市-石柱县“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湖北政务服务网事项名称 办件类型(承诺件、即办件) 承诺时限 能否他人代办 申请材料 办理方式(线上或者线下) 办理流程 备注
1 公安局 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 机动车登记-转移登记 即办件 1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3.代理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凭证, 5.机动车行驶证;6机动车登记证书;7机动车号牌;8.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 线上 1.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机动车登记转移登记"事项,在线申请;2.市公安局审批办结;
2 公积金中心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款等新信息查询 3.0系统无此事项 即办件 1 身份证 线上 1.机下载并打开鄂汇办APP2.注册登陆本人账号;3.点击公积金专区即可查看。
3 公积金中心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0系统无此事项 即办件 1 身份证 线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窗口申请;2.受理窗口将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申请人现场照片传至公积金中心; 3.受理审批后将证明以PDF格式传至受理窗口或者直接邮寄。
4 公积金中心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3.0系统无此事项 即办件 1 1.退休证;2.身份证;3.银行卡。 线下 1.申请人窗口申请;2.受理窗口将申请人身份证、退休证、银行卡(备注开户银行和账号)扫描件、申请人现场照片传至公积金中心;3.受理后将资料以PDF格式传至受理窗口,交申请人本人签字;4.将签字资料反馈给公积金中心。
5 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核发 承诺件 5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2.承诺书;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文件;4.自行监测方案;5.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7.纳污范围;8.纳污排污单位名单;9.;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10.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文件。 线上 1.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2.注册用户名;3.按照平台提示的要求填报所有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4.提交固定污染源所在的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核;5.审核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审核不通过则退回补正。
6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即办件 0.5 网上填报项目相关信息 线上 1.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2.注册用户名;3.按照平台提示的要求填报所有相关信息后提交;4.自行打印登记回执对填报信息签上真实性承诺签字确认即完成。
7 人力社保局 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 即办件 1 1.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2.失业证明材料;3.2寸照片(两张);4.户口簿;5.身份证。 线上 1.手机下载并打开鄂汇办APP;2.注册登陆个人账号;3.点击便民中创业就业选项;4.点击就业信息中失业登记申请;5.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并上传附件点击完成。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不予办理
8 人力社保局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即办件 1 线上 1.网页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并登录;2.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9 人力社保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承诺件 5 线上 可全程网办,通过“掌上12333”App、支付宝或者“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社保转移模块提交转移申请。1、掌上12333App: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点击“推荐专题”下的“电子社保卡”模块-领取电子社保卡-点击“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按步骤填写信息即可。2、支付宝App:搜索框输入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社保卡后,点击“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按步骤填写信息即可。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页):网页搜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在社保转移模块提交转移申请,按步骤填写信息即可。
10 人力社保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即办件 1 1.身份证;2.变更后的户口簿;3.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线上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变更后的户口簿,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转移系统下载《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手续,通过转移系统反馈,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
11 人力社保局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即办件 1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线下 1.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邮寄至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二楼服务大厅10-11号窗口,电话:0718-7265237;2.利川市社保局收到凭证后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办理。
12 人力社保局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即办件 1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 线下 1.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5号窗口,电话:0718-7256345;2.收到凭证后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办理。 前提是已在利川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13 人力社保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即办件 1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线下 1.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邮寄至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二楼服务大厅10-11号窗口,电话:0718-7265237;2.利川市社保局收到凭证后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办理。
14 人力社保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承诺件 5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凭据、身份证复印件 线下 1.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5号窗口,电话:0718-7256345;2.收到凭证后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办理。 前提是已在利川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15 人力社保局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 承诺件 5 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线下 1.收取申请材料,留取办理人联系方式;2.将申请材料寄往利川市居保局321室;3.利川市居保局办理;4.利川市居保局将办结凭证寄回;5.石柱县经办机构后续办结,将办结情况告知申请人。
16 人力社保局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3.0系统无此事项 即办件 1 线上 可全程网办。手机认证:微信关注“湖北12333”,左下角“微服务”点击进入资格认证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选择参保地“恩施”,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录入视频上传认证。
17 人力社保局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3.0系统无此事项 承诺件 5 本人身份证 线下 1.本人持身份证到窗口现场确认生存现状。2.将情况反馈利川市社保局退管局,电话:0718-728391
18 人力社保局 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 3.0系统无此事项 即办件 1 已经办理社会保障卡实体卡 线上 1.打开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2.选择城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3.点“电子社保卡”进入电子社保卡界面;4.勾选“电子社保卡用户协议”;5.点“同意协议并领取”,再点“同意人脸识别服务须知”;6.点开始认证,设电子社保卡密码,点下一步,即签发成功
19 人力社保局 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保险金申领 即办件 1 1.身份证;2.银行卡或社保卡。 线上 1.微信通道:我的—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电子社保卡—社保查询服务—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去申领 或者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去申领)二选一 社保卡改成邮政银行卡号—提交申请—完成。
2.支付宝通道:我的应用—便民生活—市民中心—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去申领 或者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去申领)二选一 社保卡改成邮政银行卡号—提交申请—完成。
3.掌上12333申请通道:手机应用里下载12333APP,位置定在湖北利川。APP首页—我的 电子社保卡实名认证 点开首页的电子社保卡——全国服务——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去申领 或者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去申领)二选一 — 社保卡改成邮政银行卡号—提交申请—完成。
4.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通道:首页—登录—输入失业保险金申领—查询—在线办理---位置选利川——信用承诺(我已阅读并承诺)——上传申请材料——申办人信息填写——提交完成。
经办人员需在金保系统(内网)后台审核后发放资金。

20 人力社保局 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 就业创业证申领-信息查询 即办件 1 线上
1.手机下载并打开鄂汇办APP;2.注册并登记个人资料;3.点击便民中创业就业选项;4.点击就业信息中就业创业证查询即可查询就业创业证登记状态。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不予办理
21 人力社保局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核验 3.0系统无此事项

1.身份证号码;2.毕业证书号码。 线上 1.登录人社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2.在服务之窗中打开证书查询,点击“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证书号码即可
22 人力社保局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即办件 1 身份证号码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号码 线上 1.登录人社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2.在服务之窗中打开证书查询,点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职业资格证书号码即可
23 人力社保局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验 即办件 1 1.需查验证书证件(初级);2.查询函;3.身份证 线上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提交查验申请; 2.收到查询函及相关资料后受理;3.根据证书证号及文件号查询; 4.将结果送达查询人员。
24 人力社保局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3.0系统无此事项 承诺件 5 1.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身份证复印件。 线下 1.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5号窗口,电话:0718-7256345;2.收到凭证后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办理。
25 卫健局 义诊活动备案 3.0系统无此事项 承诺件 10 1.义诊活动备案申请表;
2.义诊情况说明,包括义诊的组织单位,开展义诊的时间、地点,义诊的内容,参加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医务人员数量及其从事专业等;
3.组织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责任承诺书,包括:在预定时间、地点开展所备案的义诊,义诊中不从事商业活动,不误导、欺骗公众,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不妨碍公共秩序等;
4.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有效证明;
5.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有效执业证件复印件;
6.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组织单位须提供城管等部门的同意书。
线下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2.将申请资料传至市卫健局;3.审核通过即可。
26 卫健局 生育登记(一孩/二孩) 3.0系统无此事项 即办件 1 1.本人书面申请
2.双方户口簿
3.双方身份证
4.双方结婚证
5.双人合影登记照
线上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2.收件窗口将资料扫描件(或原件)传至利川窗口;3.市卫健局交各乡镇审批办证打印证件;4.办理结果邮寄至收件窗口或申请人。
27 卫健局 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 3.0系统无此事项 即办件 1 1.本人书面申请
2.双方户口簿
3.双方身份证
4.双方结婚证
5.离婚证或死亡证明
6.判决书或协议书
7.双人合影登记照或三人合影登记照4张
线上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2.收件窗口将资料扫描件(或原件)传至利川窗口;3.市卫健局交各乡镇审批办证打印证件;4.办理结果邮寄至收件窗口或申请人。
28 市场监管局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 即办件 3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29 市场监管局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内资公司变更登记 即办件 1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公司变更事项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0 市场监管局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内资公司注销登记 即办件 1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适用简易注销企业的,提供注销公示上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原件;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1 市场监管局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承诺件 1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3.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2 市场监管局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 即办件 1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变更事项证明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3 市场监管局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即办件 1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4 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即办件 1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5 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即办件 1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新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6 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即办件 1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7 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即办件 1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7.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8 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承诺件 1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39 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承诺件 1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大会纪要;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4.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0 市场监管局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增、减、补、换发证照 即办件 1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声明作废公告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1 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即办件 1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2 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即办件 1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内容的)。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3 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即办件 1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4 市场监管局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即办件 1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载明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出资情况或提交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5.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或“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5 市场监管局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即办件 1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变更事项证明文件;
4.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或“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6 市场监管局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即办件 1 1.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已经在报纸上刊登企业清算公告的情况);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7 市场监管局 公司备案 公司备案 即办件 1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或“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8 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 即办件 1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备案决议;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49 市场监管局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 即办件 1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50 市场监管局 合伙企业备案 合伙企业备案 即办件 1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合伙企业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线上、线下 现场受理:1.资料初审;2.信息发送至审核单位;3.反馈审核结果;4.审核单位邮寄相关资料 网上办理: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审核审批;3.邮寄办结结果。
51 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承诺件 3 1、林木采伐申请表 2、伐区调查设计表 线上、线下 1、申请人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2.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网上申请;3、林业局或者委托的乡镇审核、审批 4.打证办结、送达
52 林业局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承诺件 2 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线上、线下 1、申请人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2.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网上申请; 3、林业局审核、检疫、审批 4.打证办结、送达
53 林业局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承诺件 3 1 .使用林地申请表 2.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现状情况 3.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查意见 4.建设项目准文件 5.违法用地处罚材料 线上、线下 1、申请人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2.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网上申请; 3、林业局审核、审批;4.下达审批意见,办结、送达。
54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抵押登记首次登记
即办件 1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
线上、线下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申请;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办理;3.办结反馈结果。
55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即办件 1 1、不动产登记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结清证明或注销函。
线上、线下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申请;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办理;3.办结反馈结果。
56 不动产登记中心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即办件 1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4、权籍调查资料。
线上、线下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申请;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办理;3.办结反馈结果。
57 不动产登记中心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即办件 1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4、权籍调查资料。
线上、线下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申请;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办理;3.办结反馈结果。
58 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即办件 1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预告登记约定书。
线上、线下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申请;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办理;3.办结反馈结果。
59 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 即办件 1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线上、线下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申请;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办理;3.办结反馈结果。
60 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预告登记 即办件 1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预告登记约定书;
4、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
线上、线下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申请;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办理;3.办结反馈结果。
61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权属信息查询 不动产登记权属信息查询 即办件 1 1、申请人身份证明。 线上、线下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申请;2.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查询;3.办结反馈结果。
62 医保局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3.0系统无此事项 即办件 1 线上、线下 微信:1、注册微信账号;2、添加并进入小程序我的医保凭证可直接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支付宝:1、注册支付宝账号;2、点击首页“卡包”选项,可直接申领电子医保卡 鄂汇办APP:1、注册鄂汇办APP账号,登录后可直接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63 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出具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出具 即办件 1 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线上、线下 居民:1、登录湖北税务APP的账号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3、选择需要打印的姓名并在左边数字后面的方框进行勾选然后点击(社保打印)然后保存到电脑打印出来即可。(该方式仅限于在湖北税务APP缴费人员)4、村、组归集缴费、银行自行缴费人员需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后邮寄到石柱 ) 职工: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后邮寄到石柱。(接受对接单位经办工作人员电子版互送认可) 相关业务仅限医保经办机构对公办理,办理时限不包含材料邮寄时间。
64 医保局 市内参保人员到外省市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登记 市内参保人员到外省市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登记 即办件 1 1、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线上 1.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2.受理人员确认申请人身份后,可通过电话受理办结(0718-7251606;0718-7281031),邮寄申请材料。 相关业务仅限医保经办机构对公办理
65 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即办件 1(限州内) 1、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有效身份证件)2、《参保凭证》(含电子< 参保凭证>)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线上线下均可 线上: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线下转入: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利川)提供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开户行全称细节到某某地支行或营业部);2、(石柱)参保凭证;3、(石柱)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4、(石柱)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利川)处理办结后邮寄到石柱。 线下转出: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石柱)提供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开户行全称细节到某某地支行或营业部);2、(利川)参保凭证;3、(利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4、(利川)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由(石柱)参保地经办机构处理办结后邮寄到利川。 1、相关业务仅限医保经办机构对公办理;2、办理时限不包括申请材料邮寄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