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专项审计报告】


莅光[2020]会审字(3-0111)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

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我们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石柱红十会”)20201月至8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后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负责编制专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专项说明的编制过程,专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报告使用者依据报告作出的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的总体披露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自20201210日接受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委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一)了解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关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核查核实捐赠款项收支情况

(三)核查核实捐赠物资收发情况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武汉莅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武汉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

收支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机构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构性质:群众团体,机构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南宾路25号,负责人:钟发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5002406608954018

为应对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石柱红十字会”)接受了来自境内外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接受的捐赠款物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统筹安排使用。

二、捐赠款物收支情况

截至2020831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3,150,600.14元,其中捐赠资金2,523,610.14元,捐赠物资626,990.00元,以上捐赠款物均已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

三、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20831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共394笔,合计2,523,610.14元。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394笔,小计2,523,610.14元;接受境外捐赠0笔,小计0元。

2.按捐赠人性质分类。接受单位捐赠105笔,小计2,313,752.82元;接受个人捐赠289笔,小计209,857.32元。

3.按捐赠渠道分类。通过银行转账捐赠361笔,小计2,399,201.14元;通过互联网平台捐赠0笔,小计0元;通过邮局汇款捐赠1笔,小计200.00元;通过现场等其他方式捐赠32笔,小计124,209.00元。

4.按捐赠金额分类。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捐赠388笔,小计921,775.07元;10万元以上的捐赠6笔,小计1,601,835.07元。

捐赠明细见附表1

()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831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安排使用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2,523,610.14元。

  1. 划拨石柱县人民医院、石柱县中医院、、石柱县三河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150,000.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5.94%。(具体拨付情况见附表2)。

  1. 划拨石柱县疫情指挥部、石柱县各乡镇、重庆市红十字会等开展疫情防控2,373,593.14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3),占捐赠资金总额的94.06%

  1. 银行手续费17.00元。

四、捐赠物资收支情况

()捐赠物资收入情况

截至2020831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共接受捐赠物资33批次,价值626,990.00元。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物资33批次,价值626,990.00元;接受境外捐赠物资0批次,价值0.00元。

2.按捐赠品种分类。接受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19批次,价值257,839.22元;接受日化消杀用品11批次,价值205,885.78元;接受其他物资4批次,价值163,265.00元。

()捐赠物资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831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共安排使用捐赠物资626,990.00元。全部用于国内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详见附表4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后续接受使用情况将纳入年度审计并按规定公开,继续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明细表

附表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拨付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资金情况表

附表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支持学校和社区等疫情防控款物情况表

附表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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