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调整幼儿园收费政策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网讯(记者 张琼慧)近日,记者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截止11月9日,市发改委就《重庆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方案主要内容是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一级幼儿园由400元/生·月调整到60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由300元/生·月调整到50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由200元/生·月调整到400元/生·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由120元/生·月调整到200元/生·月。
此外,幼儿园如果未提供午餐午睡,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区县将实施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并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和执行时间,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
方案要求幼儿园将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时间为每天的17:00至19:00,收费标准为10元/生·次,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同时该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服务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市民可在11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cqsfgwsfc@sina.com)、传真(67575442)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也可以将意见建议以信件形式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