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四批资金计划的通 知
石扶领办〔2020〕63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四批
资金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街道),相关县级部门: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9〕217号)文件精神,《石柱县2020年第四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四批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此次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7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1(具体详见附表)。
二、相关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下达项目计划,迅速启动项目,加强项目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加强资金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9〕217号)、《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区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石财〔2020〕189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扶领办〔2018〕79号)文件精神,执行各环节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的审批,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项目主管部门。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73332096;县级业务部门监督电话:73378201;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石柱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表(2020年第四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5月21日
抄送:市扶贫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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