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豪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 目

            望江豪庭              

项 目 编 号         2017-500240-70-03-002047    

建 设 地 点             重庆市石柱县            

单     重庆凯信实业有限公司      




20200326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望江豪庭

行业类别

房地产工程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重庆凯信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类

水土保持方案批

机关、文号及时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石柱水利许可〔201991号,201911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

机关、文号及时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

机关、文号及时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石建委初设〔201751号,201712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7.12019.4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开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重庆中迪创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体工程含水保)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重庆开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重庆铁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重庆金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开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提纲: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重庆凯信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326日在望江豪庭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望江豪庭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竣工档案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汇报,通过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望江豪庭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6hm2,总建筑面积68904.44m²,项目已于20171月开工,20194月完工,总工期2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911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以“石柱水利许可〔201991号”文批复通过了报告书。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计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未编制水土保持专篇,排水、绿化等措施水土保持设施纳入了主体工程,提交了施工设计图。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已委托第三方机构,由重庆开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监测主要结论: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土壤流失情况得到了迅速控制和改善,场区内目前已无明显土壤流失现象,已建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良好,六项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98月,建设单位委托重庆开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验收编制单位多次赴现场核查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并收集工程相关资料,通过查阅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于201912月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布局合理,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标;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后续管护责任明确;水土保持设施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与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六项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开展了监理、监测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相关资料齐备,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运行良好,管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运行期间,进一步加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管护工作,保证各项措施持续发挥水土保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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