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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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石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全国、全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督查计划、巡察等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57个,及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健全工作体系,设立3个基层法治观测点,聘请40名法治观察员,制定法治意见建议收集处理、督察反馈等制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法治问题3个。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必学内容、县委党校必选课程、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240余场次,实现全县各行业领域有效覆盖。

(二)聚焦公正便民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打通业务系统壁垒,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业务1.8万余件次、“一窗综办”业务2.4万余件次,31个部门831项事项纳入“一窗综办”。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实行组团式执法,最大限度聚合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能,开展综合检查385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依托33家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27名,实现行政执法全方位监督。三是提高法律服务质效,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等活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20余次,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醒40件次。四是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建立《石柱县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工作制度》等市场准入相关工作制度,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零投诉、零举报。

(三)着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开2024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的5项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官方平台渠道作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等信息41000余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合法合规率达100%,落实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联动清理机制,组织开展全面专项清理3次,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1件。

(四)完善工作体系,全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重塑队伍体系,保留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7支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精简率达56%;按照“专职+兼职”模式,配齐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360余名;创新执法人员“县属乡用共管”机制,推动县级执法部门以包片方式下沉执法力量40名,全面融入“141”基层智治体系统筹管理。二是集中执法事项,承接认领区县级执法事项9261项,划转集中执法事项6314项,由7支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实施,执法事项综合率达75%;动态调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调整后的镇街版自选赋权事项80项、乡版自选赋权事项41项。三是深化数字赋能,依托“法治·执法+监督”应用,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全程网办率达100%,执法人员活动度达90%以上。

(五)夯实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建立“石复实解”调解机制,化解复议案件100余件、化解成功率达66%,“石复实解”调解机制获评2024年重庆市“复调对接”六个创新机制之一,“向某某不服县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调解案”获评2024年重庆市“复调对接”典型案例;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二是提升普法质效,组织46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1.1万余名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创建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3个,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48个,培育法律明白人966人。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广重庆村居法务平台,用户数达5.7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7000余次;做优“法援惠民生”行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7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者取得利益438.08万元。四是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7047件,调解成功16952件,调解成功率达99%,“贵和工作法”成功入选2024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思维运用不足。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差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工作成效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需增强。

(二)依法决策仍存在短板。少数部门和乡镇(街道)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覆盖面不够广,未做到“应纳尽纳”。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不多,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获得感不高。

(三)精准普法亟需加强。普法宣传实效性不足,具有石柱辨识度的普法宣传作品不多,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在推进数字化普法、智慧普法方面还需加大探索步伐和思路创新,部分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不够到位,广大群众自觉学法遵法用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四)法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法治人才较为短缺,特别是乡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专业化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开创新征程石柱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构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多元化的发展路径,充分听取采纳社会各界意见。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普法内容、形式、载体的数字化转型,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

(四)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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