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圆满完成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扎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共集中学习3次,邀请专家教授法治讲解授课1次。各乡镇(街道)开展常态化学习共计300余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重点,273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抓好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石柱县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承办的“整改路线图”,针对反馈的2个个性问题、27个共性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确保职能职责落地落实。一是不断完善政府职能。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基本职能,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切实厘清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石柱县2022年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工作纳入考核。持续助企纾困,降低企业成本,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减负和增加现金流超1.3亿元。深化简政放权,编制发布《石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实行清单外无许可,防止变相审批。提升服务质效,清理发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5318项、镇级政务服务事项5827项,规范服务指南11145项。推广应用“渝快办”平台,共接办9372件。将821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共接办4476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审议前合法性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件次,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报备5件,实现报备率和合法合规率双“100%”。建立健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专项清理1次、全面清理3次,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时效性、可行性。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2022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机关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8244条。抓实解读回应工作,发布解读材料85份。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建成政务公开专区36个。
(四)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一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88件次。二是强化重大决策规范化建设。制定《2022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
(五)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16个领域的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33个乡镇(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形成“9+7+33”行政执法网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集中评查和交叉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督导等工作,发现并整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的立案、调查取证等13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倒逼规范执法。通过重庆市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完成全县800余名执法人员新证更换工作。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打“食药环”违法犯罪,共立相关案件451起、破案35起,移送起诉51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145次,发现安全隐患401条,已全部整改完毕;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共破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63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60余人,打掉团伙16个,移送起诉133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公共安全保障。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修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对极端暴雨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指挥体系职能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二是充实基层救援力量。在县、乡、村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分别建立50人的专(兼)职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各村(居)分别建立20人的兼职综合应急小分队。三是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定点执勤、动中备勤、高峰勤务、联勤巡逻“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处置机制。2022年,共出动巡逻警力4.8万余人次、车辆6500余车次,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七)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我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2件,审结65件(其中纠错8件),纠错率为12.31%。全面实现网上在线办案,在线办案率达到100%。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和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通报制度,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首次实现零败诉。二是夯实基层治理。推动大调解体系建设,将推进情况纳入县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充分运用“贵和工作法”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379次,292个调解委员会受理各类民间纠纷8933件,调解成功率达99.6%。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村(居)法律顾问共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356人次,提供咨询2767人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讲堂198场次,化解民事纠纷69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6件,提供法律帮助595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349.9万元。
(八)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制发《石柱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构建“一街道一镇一乡”试点推进模式。梳理法定执法事项清单、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晰。制定《石柱县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形成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线执法人员、企业家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执法监督体系。
(九)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水平,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实施“云长制”“智慧石柱”及智慧应用场景建设,建成集分析研判、风险预警、指挥调度、任务处置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初步建成石柱县智慧应急指挥中心,完备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调度等功能,接入22家企业视频监控,实现了远程监控;在重要水域及区域安装智慧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实现24小时全程监控,目前我县长江干流龙河段等重点区域安装了8套渔政AI预警视频监控;设置不停车治超检查系统,检测超速违法行为112起。
(十)健全工作举措,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督查,不断优化督查机制,有效控制县政府各部门督查频次和时限,坚决杜绝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健全落实机制。制发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科学谋划法治建设规划,制定石柱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系列具体措施,构建系统完备的规划体系。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一是县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9个,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县相关工作。二是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法治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法律风险等法治建设相关议题46个,主持定期学法5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认识还不到位,法治意识及主动作为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部分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质量还不够高,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2023年,我们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紧盯“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多元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提升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全面评估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加快构建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扩权赋能,不断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贡献法治力量,切实保障我县各项中心工作。深学笃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找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不断贡献法治力量。
特此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