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2-0012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2〕73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6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石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人口均衡发展两大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健康石柱建设,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全县人均预期寿命77.46岁,比“十二五”末提高了0.56岁;婴儿死亡率由“十二五”末的6.52‰下降到2020年的1.5‰;无孕产妇死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65%。人口自然增长率约0.89‰,出生人口性别比104.06:100,居民健康水平较“十二五”末显著提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面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公立医院投入不断加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184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通改革,县域内医联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比例达到65%。推进综合监管制度改革,建立医疗卫生综合监管联动机制,建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记分管理制度,卫生健康监督覆盖率100%。推进社会办医,民营医疗机构达到7家。

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启动县人民医院西沱分院建设,完成县中医院扩建、县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整体迁建、万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南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成16家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100%。卫生资源总量和医疗服务量显著增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36 人、注册护士数达4.01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3.8人。县人民医院建成智慧医院和美丽医院,黄水镇中心卫生院被评为基层美丽医院。全面落实核心医疗制度,医疗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建成国家级特色专科2个,市级重点和特色专科9个。

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日益完善。建成区域影像、区域检验、区域心电平台,完成“5G+卫生健康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和全系统微信支付平台建设,信息化便民惠民医疗服务应用内容不断丰富。建成120 调度指挥信息系统,120院前急救纳入全县统一调度,并接入全市统一调度平台。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做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项目增至31项,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74元。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43.3%,在家有签约意愿的贫困户签约率达到10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实施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八苗”基础报告接种率均达99%以上。加强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疾病控制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验室通过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标准验收,全县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实验室达到3家。实施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实现碘缺乏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保持消除目标。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机制,整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逐步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体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大力倡导“三减三健”等健康生活方式,实施重点疾病、重点人群健康素养促进专项行动,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

健康扶贫成效显著。构建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为主,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多重医疗保障体系,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实施大病专项救治“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大病救治率、慢病签约服务率均达100%。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机制,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9.94%,慢特病门诊个人自付比例10.03%,县域内就诊率达99.34%,满意度达到99%以上。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平稳促进。稳步调整生育政策,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稳定下降。落实生育登记服务、生育保险、延长产假、配偶护理假等保障制度,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达到100%,生育登记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政策落实率100%

中医药发展工程稳步实施。提质扩容县中医院,新建住院大楼23000㎡,改造传染病区、发热门诊13500㎡,建成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4个。建成张光复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室。强化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个。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档升级基层中医馆1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设置和中医医师实现全覆盖,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和诊所共45家,中医诊所占比达49.5%。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建成全国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站石柱分站,实现对中药材种植、价格、销量及走势信息的动态监测。

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实施厕所革命,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77.75%,推进卫生创建活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个,重庆市卫生乡镇10个。

虽然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在“十三五”时期得到快速发展,但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医疗资源城乡分布不均,优质资源缺乏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高水平的人才梯队队伍没有形成,留用配套支持政策力度不够,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困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和弱项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职业伤害、饮用水安全和环境问题等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慢性病防控任务艰巨,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模式有待完善。

(二)“十四五”改革发展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面临一系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新时代重大战略叠加带来新机遇。健康中国战略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党中央作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给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人口老龄化和健康需求变化对卫生健康事业带来新挑战。2020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4.2%,较十二五末期增长6.2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与人口老龄化相关疾病发生率显著增加,医疗服务需求随之增加,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发病率不断升高,对卫生健康服务提出了新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格局和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随着疾病谱变化,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一老一小人群多重卫生健康需求迸发,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难度持续加大。

二、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亲临石柱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全市卫生健康“1355工作路径,深入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推进健康石柱建设,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主题,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发展。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卫生健康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有效提升治理效能,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石柱行动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健康优先,共享发展。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健康石柱行动,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预防为主,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进不断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发展地位,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倡导优生优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稳定发展。

坚持优质均衡,内涵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防治结合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水平,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向内涵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系统整合。加快系统集成改革,破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地位发展水平、“两群”卫生健康协调发展示范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可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卫生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部分指标居渝东南前列。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居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3岁。重点疾病、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有效遏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基本养成,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健康自我管理意识明显增强。

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建成统一高效、响应迅速、科学精准、联防联控、多元参与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疫情监测、疾病救治、物资保障、科研攻关等能力显著提升,形成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人口密集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技创新实力进一步增强,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健康促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健全,健康法制环境更加完善,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专栏1 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指标

类别

2020

2025

指标属性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46

79.3

预期性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0

9.5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1.5

4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6

5

预期性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67

15

预期性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4%

95%

预期性

健康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1.65

30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53%

55%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3

22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36

3.60

预期性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人)*

0.42

1

约束性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1.0

4.5

预期性

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5.23

48

约束性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室数(个)

1

2

预期性

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元)

99

95

预期性

三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人均科研经费(元)

5000

7000

预期

公立中医医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

门诊


60

预期性

住院


60

预期性

健康环境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0

约束性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85

约束性

健康保障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8.28

28

约束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83

85

约束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65

70

约束性

三、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构建以县疾控中心为龙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点的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织密织牢基层疫情防控网。加强疾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完成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配齐实验室设施设备,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生物实验室达到二级标准。科学配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提升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能力。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落实政府投入和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筹资机制和资金使用机制,建立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和保障制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与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医防协同更加高效。构建管理、队伍、服务、信息、绩效评价五融合医防工作新机制、两元一机构两联盟医防工作新体系、两部一馆一专区服务新模式,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任务,逐步实现通医又通防目标。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将公共卫生履职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编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共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方式,通过核定服务单位项目数量和质量对公共卫生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

(二)完善卫生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调整优化布局,建立完善平急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提高平急转换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定期演练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成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等3个专业标准化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卫生应急背囊小分队建设和管理,完善卫生应急队伍专业结构,提升重大疫情应急防控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强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构建完善区域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调度机制。持续开展公众卫生应急技能提升行动,建成公众卫生应急技能培训体系,推进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置,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三)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

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感染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发热哨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急性传染病快速检测、隔离、转运等处置能力。加强中西医结合,发挥好中医药在疫情防控独特优势和作用。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导向,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扩大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加强公立医院的主体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院现代化治理各环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建,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优化公立医院外部治理,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医改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对医改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加大对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对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逐步偿还和化解。加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力度,科学规划医疗机构布局规模,规范公立医院设备采购、专项基金、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

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县域医共体三通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持续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实行医共体内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推进县管乡用、乡聘村用试点。推动医防工作在管理、队伍、服务、信息、绩效等五方面的融合,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推动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落实分配自主权。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比例。稳步扩大人员总量备案管理试点范围,稳步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合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开展,落实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建立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实现挂网价、交易价、支付价“三价合一”。探索建立短缺药品保供稳价集采机制,持续加强药品价格监测。探索完善耗材交易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短缺药品储备。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一次调价评估,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基础。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转入实际付费。全面推开日间手术工作。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提升卫生健康治理水平

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全面公开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权力清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加强全行业综合监管。实施综合监管制度,充实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监督执法力度,实现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实施卫生监督智能化监管,建成智慧卫监平台。推进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卫生健康领域黑名单制度。

五、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一)完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县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完成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新建石柱县失能老人康复中心。依托西沱镇中心卫生院,新建县人民医院西沱分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改建县中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工程,建设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对三河镇、桥头镇、金铃乡3个卫生院实施整体迁建和冷水镇卫生院实施改扩建。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到2025年,创建甲级乡镇卫生院4个、甲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医院创建。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二级以上的大型专科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提供特色诊疗服务。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推进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县级医疗质控体系,加快县人民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支持县级医院配置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增强县级综合医院疑难危重病诊治能力。加强儿科、急诊、生殖医学等高水平临床专科建设,建设市级重点学科1个、重点专科2个。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急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高危孕产妇筛查和中医诊疗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县域居民诊疗需求,逐步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系统完善发热门诊、急诊医学科、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信息化等设备和医用车辆配置,改善停车、医用织物洗涤、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

(三)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健全县级质控体系。建立科学的医疗管理绩效评价机制、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改善医疗安全。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增加护士配备,全面落实责任制护理,整体提升护理服务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加强药房、静脉配置中心标准化建设,开设药学或医药联合门诊。加强血液安全保障,血液核酸检测率达到100%。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改善医疗服务体验。聚集环境美”“服务美”“人文美持续推进美丽医院建设,升级改造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优化诊疗布局,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全面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大力推行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坚持以患者和医务人员为中心,注重人文关怀,优化改善便民服务设施,增添一老一小和残疾人关怀设施,提升就医满意度,发挥互联网+优势,创新便民措施,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执业感受。

(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构建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和帮扶机制,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深化与南岸区、綦江区和山东省对口帮扶协作,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加强与主城区三甲医院联络,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深入推进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度。

六、深入实施健康石柱行动

(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推动健康科普基地建设,举办健康科普讲解和传播技能大赛,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5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推进公众卫生应急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县级示范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健康促进县建设,2025年前建成国家级健康促进县;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建成健康促进医院。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推进医务人员开具健康教育处方。

引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养成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手卫生、个人防护等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推动落实《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推进公共场所、医院、学校、机关全面禁烟。开展限酒行动,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落实主动健康理念,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知识,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

(二)加强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

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以上。优化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策略,巩固防控成果。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强化利福平等耐药肺结核筛查和治疗,实现患者全程随访管理。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完善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综合治理策略。防范突发急性传染病输入,加强鼠疫、霍乱等烈性传染病防控。加强区域协作,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

强化疫苗接种。稳妥有序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巩固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保持消除疟疾状态。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克山病。

(三)强化慢病管理和伤害干预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努力提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能力,完善主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体系,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建立员工定期体检制度,实现慢性病早发现、早诊治。突出防治结合和全程管理,强化个人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和加强医防协作机制,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提高70%以上;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提高慢性病生存率;加强学生近视、肥胖、龋齿等常见病防治。到2025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较2020年下降1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0%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

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加强交通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倒。

(四)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促进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化发展,全面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到2025年,每10万人口拥有6名精神科医师,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40%以上。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强化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完成县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心理咨询科或精神卫生科。推进全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强制医疗管理机制。

(五)维护环境健康和保障食品安全

加强环境健康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流域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

维护食品安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提升全民营养健康素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强化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预警和溯源能力,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大力开展厕所革命。加强卫生城镇创建,到2025年,全县国家卫生乡镇达到5个,市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持续加强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以专业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在乡镇(街道)指导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委员会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协助做好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鼓励村(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公共卫生委员会相关工作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七)强化职业卫生与健康保护

强化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扩大主动监测范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与非医疗单位辐射防护监测

七、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中医院三级创建工作,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85%以上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到2025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县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中医急救能力建设,加强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创建,不断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设置县中医院治未病科室,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打造5个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实现全覆盖,中医诊疗量占比达到30%以上。

(三)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深化中医住院医师、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将县中医院纳入重庆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实施“青苗”和“春雨”人才计划,对基层中医药人才进行全覆盖轮训。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张光复名中医传承室管理,全面系统传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具有地方特色诊疗技术和名医名科的保护与培育。

(四)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

推进黄水药用植物园升级改造,建设若干个中药种植园,加大药材种植、加工、制剂与保健品开发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中药种子资源库和人工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市级中药材专业村镇建设,协助做好中药材土地流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产品及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推动我县中药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培育我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八、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全面落实产假、育儿假、哺乳假等政策,加强税收支持政策。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结构改善。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增强家庭抚幼功能,构建完善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对家庭照护婴幼儿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位,普惠性托位数占比40%,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达到3家。

(三)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等级创建,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统筹妇科、产科、儿科资源配置,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筑牢妇幼保健服务网底。完善妇幼健康服务全周期链条,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5%。加强妇女常见病防治、妇女两癌检查覆盖率达100%,推进妇女更年期和老年期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开展三级预防,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强化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强化儿童保健和重点疾病防控,推进眼保健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学生近视、肥胖、龋齿、脊柱侧弯等常见病防治,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行动,保护生育力。

(四)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建设石柱县失能老人康复中心,逐步打造成全市示范性失能老人康复中心。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置老年科。

加强老年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加强老年预防保健,开展老年健康生活方式和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指导开展老年人慢性病和神经退行性病症的早期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项目和心理健康预防干预计划。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

九、协同推动康养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我县优质中医药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农林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全国著名康养休闲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依托黄连原产地资源,在大黄水旅游沿线重要景区景点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线路,促进生态旅游向休闲疗养旅游转型。推进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黄水院区相关规划实施。

推进黄水药用植物园升级改造,建设若干个中药种植园,形成一批集中药材种植、加工、制剂、保健品开发与研究、旅游、养生产业为一体的中药养生保健基地。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及市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引进和培育高端医疗机构、养老企业和专业运动品牌公司,打造具有石柱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药康养文化养生品牌。鼓励和支持在度假酒店、生态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开设中医药机构。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从推进健康石柱建设、川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动员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规划落实,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完善配套保障措施

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统筹公共预算及政府债券各项资金资源资产,做好资金保障,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责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完善各类公立和公益性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健全政府购买卫生健康服务的机制。切实加强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营造良好氛围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行风评议和患者就医体验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提升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深化“平安医院”建设,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责任险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加强监测评估

做好规划重点任务分解,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明确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将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相关监测评价,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及效果开展阶段评估,按要求开展规划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如期实现。

重庆市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投资

(万元)

1

石柱县人民医院西沱分院建设项目

石柱县人民医院

依托西沱镇中心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16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扩建成县人民医院分院

12000

2

石柱县中医院传统诊疗综合建设项目

石柱县中医院

改建面积3500平方米,建成中医制剂室1500平方米、治末病中心800平方米、中医传统诊疗区1000平方米、中医适宜技术基地200平方米,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2100

3

石柱县失能老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石柱县人民医院

改建面积23000平方米,打造示范性失能老人康复中心

4600

4

石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3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改扩建,重点建设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防接种门诊,规范运行流程,预防院内感染

9900

5

石柱县三河镇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

石柱县三河镇卫生院

新建业务用房700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对三河镇实施排危避险迁建

3500

6

石柱县金铃乡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

石柱县金铃乡卫生院

新建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对金铃乡卫生院实施整体迁建

1500

7

石柱县桥头镇卫生院迁建项目

石柱县桥头镇卫生院

新建业务用房450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对桥头镇卫生院实施整体迁建

2250

8

石柱县冷水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石柱县冷水镇卫生院

改扩建业务用房500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2500

9

石柱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石柱县疾控中心

改建实验室面积2200平方米,配置相关实验室设备,疾控中心实验室规模达到建设标准

1000

10

石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石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石柱县人民医院

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24000平方米,地下车库8000平方米,附属设施2000平方米

20600

11

石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改建项目

石柱县人民医院

新增业务用房6400平方米,床位80张,新增车库面积2200平方米,医疗设备采购1500万元

5900

12

石柱县卫生应急指挥(院前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石柱县卫生应急救援中心

建设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建设指挥系统,集合全县120院前急救指挥中心,建成全县互联互通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500

13

石柱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石柱县妇幼保健院

占地面积20亩,新建业务用房6000平方米

6000

14

石柱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石柱县精神卫生中心

新建精神病专科治疗医院,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急门诊、住院部、医技楼等房屋建筑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室外环境、道路等。

6000

15

石柱县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石柱县疾控中心

利用黄水镇资源,新建健康教育中心,利用先进技术展示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3500

16

石柱县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室建设项目

石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改建卫生监督执法快速检测室,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300

17

石柱县中医院黄水分院建设项目

石柱县黄水镇中心卫生院

依托黄水镇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康养楼,新建业务用房1000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打造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服务大黄水旅游,总体规模达到二级医院规模

4500

18

石柱县下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综合楼建设项目

石柱县下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建医养结合康养服务综合楼3000平方米

1050

19

石柱县临溪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综合楼建设项目

石柱县临溪镇中心卫生院

新建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700

20

石柱县悦崃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综合楼建设项目

悦崃镇中心卫生院

新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楼2000平方米

700

21

石柱县马武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综合楼建设项目

马武镇中心卫生院

新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楼2000平方米

700

22

石柱县全民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石柱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利用互联网+医疗技术+物联网技术和5G技术的运用,按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充分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汇聚和业务协同以及信息存储、信息安全管理

7000

23

石柱县中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石柱县中医院

利用互联网+医疗技术,结合5G技术,完善医院HIS系统、移动医护系统、体检系统、手术麻醉系统,建设数据云平台、智能导医系统,虚拟云存储系统等硬件、软件系统,实现医院智能化管理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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